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也談梨泰院Class的3公里奔跑

◎ 高肇政

我高中時期曾經是全中運選手(當年還稱為區中運),現在以編劇為業,看到喜歡戲劇的陶以哲老師分析韓劇中的情節,讓我覺得有趣,用科學角度質疑戲劇情節是觀眾的進步,但是我也有些不同的想法想同陶老師討論。

首先,陶老師用中學體適能頂標和博爾特作類推,邏輯上是錯誤的。雖然四分鐘跑完八百米便達成體適能頂標標準,但這並非頂尖的體能,而博爾特的九秒五八是世界之巔,即使不用世界級的女子選手當標準,進入全中運女高組的八百米決賽,成績大約在二分二○秒左右;如果要用博爾特舉例,在邏輯上要對應的八百米成績不該是四分鐘,二分二○秒可能勉強適當。

劇中的高中女生在二十分鐘跑完三公里,說實話,這與「體力超乎想像、有參加奧運潛力」的境界還搭不上邊。因為優秀的高女組五千米選手,成績都不超過二十分鐘,三千米障礙賽則在十二分鐘左右;即使路況不同,但任何一個高中田徑隊教練,應該不會因為看到某個女學生用二十分鐘跑完三公里,就將她列為奧運儲備選手。這樣說好了,如果採用速度的百分比,同樣以博爾特來舉例,就像看到成年男子一百米跑出十五秒九七,就驚為天人地要訓練他來參加奧運一樣荒謬。

該韓劇中的情節製造出某種障礙來表現主角的意志力,這障礙對一般人確實有難度,但距離「誇張」還很遙遠。

(作者為編劇,新北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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