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以緊急命令化解法治困境

◎ 范綱植

自三月十六日有高中學生因旅遊感染武漢肺炎,返國後又進入校園確診而造成停課,引發社會譁然。新北市長侯友宜率先宣布新北市高中開學期間,除非特殊報備,師生原則上都不准出國。而後許多縣市政府也宣布跟進,但卻引發地方政府不得以自治條例限制人民遷徙權等「法律保留問題」。隨後行政院亦宣布至本學期上課日結束為止,禁止高中以下的教師、學生出國,但又遭受質疑缺乏法源,形式上僅為「行政指導」或是「觀念通知」,難以形成強制力。

又因為近兩日台灣確診案例暴增,皆為國外旅遊之境外移入,引發疫情指揮中心宣示「明知旅遊地為三級警示又故意前往,以及填寫檢疫通知書不實者將公布姓名」等更嚴厲措施,又有侵害隱私權及個資保障,需要法律明確授權的疑慮。

由於台灣並非中國等極權國家,防疫手段不可以恣意而為。上述兩個時事案例凸顯出面對日趨嚴峻的疫情,國家防疫行政行為如未能獲得更高位階的授權,極容易形成法治國家的困境。筆者建議可仿效日本國會授權首相發布「緊急事態宣言」,引用憲法增修條文第二條第三項「緊急命令」之規定:「總統為避免國家或人民遭遇緊急危難或應付財政經濟上重大變故,得經行政院會議之決議發布緊急命令」,並提交立法院追認,以憲法之最高位階授與行政權之正當性,兼顧適法性並提升執行效率。

(作者為法學碩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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