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張國輝
行政院提出國土計畫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卻引發了輿論的憂慮與在野黨的阻擋。
由於民間團體清點出十五個縣市所公布的國土計畫,發現有近十萬公頃的農地將消失,且行政院對「國土計畫法」將修正「經行政院核定之國家重大建設得適時檢討變更國土計畫」,為政府本身開方便之門─從最早期的工業區開發到交通建設那一項不屬「國家重大建設」?所以明眼人都可以看出,該法中「一定限期」公告,是政府為了台商回來投資預作準備。
「有土斯有財」固然根深蒂固,但一位從事貿易的友人說,一向重土的日本,近年對房地產是以租賃為主,工廠也不例外,因為他們的投資者考慮的是區位、交通、勞工、水電等,且工廠替換時不受土地牽制。台灣新一代的工業興辦人也漸能接受此一做法。
早年工業區採低價徵收,再依開發成本售給工業興辦人。如今工業區的地價不輸給土地重劃的住宅、商業用地,甚至報載新北五股的工業用地已經每坪突破百萬,致當年政策如今看來形同劫貧濟富,且工業用地待價而沽,反而更不利於產業投資。
以台中而言,二十年前以台糖土地為主體的中部科學園區,採租賃的政策,如今產業用地均已告滿,且政府可以調節公告地價及租金優惠為手段來獎勵投資的廠商,對單純以生產事業為主的廠商較為有利。否則市價動輒每坪三、五十萬或百萬才買得到的工業用地,廠商光要回本就是一條迢迢長路。
當前國土計畫的重點,應該是要讓土地的循環使用不終止,並有效解決環境生態的問題,而不是為財團圈地並製造更多環境生態的破壞,讓國土法被冠上殘害土地劊子手的惡名。
(作者曾任台中市議員,著有《消失的青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