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無人機管理規則與未來施行之建議

◎ 黃崇育

「遙控無人機管理規則」本月三十一日施行,各縣市政府說明會卻引起諸多責難,主因政策用意良善卻未妥善規劃。

一、管理規則第三條,「遙控無人機依其構造分類成一、無人飛機。二、無人直昇機。三、無人多旋翼機。其他…。」無人飛機依其構造與形式將影響飛行的姿態與被使用的方式。定翼機係利用固定的主翼讓飛機滑翔飛行,可長距離、長時間或高速飛行;旋翼機則利用槳葉旋轉產生大於飛行重量的昇力來飛行,故動力需求大,兩類飛機因飛行特性與姿態迥異,學理上宜依此分類,建議將無人飛機分類為定翼機、旋翼機(直昇飛機亦屬旋翼機)及其他公告類。

二、無人飛機操作者應先區分為休閒模型玩家、執業自然人或法人。休閒模型玩家主要在固定場域飛行,且幾乎都擁有數架不同動力與等級的飛機,以管理的角度而言是遇到狀況時追得到人,建議應簡化程序,將註冊與保險改為隨人制,而非每架飛機皆須註冊,以免擾民,甚至被批評為政府藉機斂財。另空拍者應另立專章專管。

三、規則第六條學校之註冊,一句話就把所有國小到大專院校的航空科學教育通通扼殺。依照本規則,學校不管是重量十公克或二十公斤的大小飛機全需註冊,教師需有證照及計畫書,註冊登錄及保險所需人力、經費、心理負擔,國中小校方做得到?主管的縣市政府有能力負擔?立法原意應是管控大專無人飛行載具與禁限區可申請飛行,但當施行後,高中以下教師全部放棄,高二以下(規則第二十條)連學習執照都無法申請,台灣的「航模小神童」將從此消失。

四、筆者推動國中小航科教育,依本規則連以玩具組件供學童自造五十公克以下的珍珠板遙控定翼機通通KO,建議應訂定排外條款,降低對航模的限制,一百公克(或加入電動功率40W以下)以發泡或軟性材質為機身的安全型(公園型)定翼機,得以操控在校園操場或公園上空(以不超過周界最高建物、樹木或市區高樓限高)自由飛行,讓航科基礎教育和親子休閒仍能在孩子的成就感與歡笑下持續發展。

(作者為大學兼任研究助理,屏東縣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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