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大官飆車有感

◎ 蕭福松

台東縣長日前偕同台東市長、卑南鄉長共同會勘新闢的太平溪路堤共構道路工程,被民眾拍到近二十輛車隊在速限四十公里的道路上,集體飆破一百公里。經自由時報報導後,民眾紛紛表示速限四十公里實在太慢了,希望縣府適度放寬。建設處長則說「新開的道路,如果一開始就讓大家開快,很容易發生危險,未來再視實際行車安全狀況檢討調整。」

首長車隊為趕行程超速,典型的「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而建設處長的回應,不僅反映官員謹小慎微的保守心態,也凸顯現時「不合理速限」及「區間測速」最大謬誤思維所在。

政府單位一直把「不合理速限」及「區間測速」當作是減少交通事故、降低車禍傷亡率的萬靈丹。卻從不思考,不合時宜的交通法規,是否應隨日益發達的交通及性能不斷提升的車輛「與時俱進」檢討調整,而非把駕駛人都當「賊」看待。

開闢道路是興利,防範違規是防弊,基本上並行不悖。可是如果花大錢闢建寬敞筆直大馬路,再以測速照相器、區間測速等,限制車輛以不合理的低速行進,讓便利交通的美意大打折扣,算是德政嗎?區間測速原為嚇阻飆車族,現反讓多數守法的駕駛人「集體受懲」,是保障民眾行的安全?還是搶人民荷包?

要減少交通事故、降低傷亡率,根本還是應從法律道德及生命教育著手,養成駕駛人尊重生命、守法負責的良好駕駛習慣,對蓄意超速違規因而肇事致傷亡者,加重處罰及刑責,相信民眾定無怨言。否則,在現代化公路上卻要求牛步速度,豈不是強人所難,也太脫離現實?

(作者為台東大學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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