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警察執法沒有選擇的權利

◎ 池文光

自稱國民黨「打鬼軍團」總團長周錫瑋召開記者會表示,執政黨下令打假消息,辦藍不辦綠,要求警政署在三天內交代,否則不排除上街頭。

網路假訊息充斥,有心者意圖誹謗恐嚇或影響選舉等因素,製造社會紛擾,警察接受被害人報案,或主動偵辦,據以約談,需嚴格檢視違法構成該當要件,並循層級陳報,經警察分局長相當層級以上核批,始得通知當事人到案說明。

警察職責,依法協助偵查犯罪,任何人違法,讓證據呈現說話,不有爭議。網路無國界,警方依據蒐證線索,發現不法跡證,自依刑法等規定偵辦,不可能有周鍚瑋所言警察到處搶業績,甚至沒有傳票,就把民眾帶走事跡。

網路科技發展快速,民眾正常往來感情聯絡,及分享知識情資等,只要不涉及人身攻擊,或偽造假的資料,傷及他人或團體權益等,行為違反法律規定,警察皆無權干預,所謂指控「查水表」及「不分區警察」鍵盤辦案一節,訊息本身就是「假消息」。

台灣是民主法治國家,行政機關除受各級民意代表監督外,警察辦案違不違法,亦有檢察官、法官偵審察處,更有監察院糾舉違失過錯,層層節制,政治人物質疑警察執法正當性,甚至指責違法辦案,應有具體證據,捕風捉影、憑空揣測,是屬不智。

警察指揮體制,上級命令任務,定使命必達,歷來警察任何重大專案計畫,當然設有獎懲追究制度,作為執行狀況不佳警示,這是警察內部管考稽核機制,係屬正常例行運作,沒有特定打擊目的,不必過度引喻、說三道四。

年金改革一事,警察被歸類為公務員體系,未如軍人般退休待遇,全台警察團體譁然,不管在職或退休警察,對現任政權憎恨不滿,大皆支持藍色在野陣營,冀望他日年金翻案一途,豈料總統大選方酣,突遭力挺政黨變臉反噬,政治無情,可悲可嘆!

政黨分顏色,政治分你我,黨同伐異,是非選邊站,警察執法,沒有選擇的權利,任何違法事證明確,就得查緝移送,不容變更,這是鐵律。

(作者為警官)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已經加好友了,謝謝
歡迎加入【自由評論網】
按個讚 心情好
已經按讚了,謝謝。

編輯精選

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