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笑氣 應宣導並管制

◎ 陳宏煇

五年前,曾在報紙上看到英國在二○○六至二○一二年間發生十七起因吸食笑氣致死的案例,引發英國輿論及相關單位的重視,不但找出製造源頭的廠商,還禁止其在英國販售。如今這股「笑氣風」也傳到台灣,根據媒體報導,光是桃園市半年內就有三人因吸食笑氣致死案例。

事實上,「笑氣」就是一氧化二氮,通常是注入氣球然後吸食,因而也稱做「吹氣球」。在台灣因未被列入毒品,加上許多人認為笑氣可以「上頭快、不上癮、沒傷害」,且在短時間內迷幻,更重要的是價格便宜,因此在許多娛樂場所相當風行。

筆者每每在課堂上宣導毒品危害時,特別告誡學生千萬不要吸食笑氣,因為笑氣雖然不是毒品,但卻很容易因為大量吸入,使人體產生缺氧而導致死亡。但學生往往聽完後會笑著告訴我,「教官,那就少吸一點不就好了嗎?」我會駁斥說,「雖然笑氣不是毒品,但對吸食者卻可以依社會秩序維護法裁罰喔!」

其實,近年來政府雖加強毒品危害的宣導,但或許是笑氣未列入毒品,因此宣導時大多會被忽略。筆者期盼,政府除應加強宣導笑氣對人體的危害,也應儘速立法管制及吸食,避免愈來愈多的青少年吸食笑氣,戕害健康,甚至死亡。 

(作者為大學教官,新北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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