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優先保護本國藝術工作者

◎ 楊樹煌

據聞,有立委將在今日召開公聽會,討論為圖利「國際拍賣公司」、「國際藝品」、「有能力買國際藝品的大富豪」的免稅提案。

本人一九七三年留學法國,一九九四年回台,歷經籌備國立台南藝術大學,擔任創校教務長。二○○一年起,在台師大美術系任教。培育台灣藝術創作新夥伴,至今約有一、兩千人,分散在全國各地,從事創作,猶如藝術界的「文化自耕農」。

因此,心存良知,身負重責,殷切懇請貴委員仗義執言,一起為本國成千上萬的藝術創作者出聲喊話,呼籲當政者。

本國「藝術工作者」的保障工作,是政府的責任。我認為「照顧國內藝術家」的重要性,恐怕遠重於「藝品交易產業」的擴大。

本國藝術相對外國是弱勢,是文化嬰兒,需要「父母(政府)」的特別照顧。問題是對藝品交易商免營業稅、減所得稅,使台灣成為國際藝品拍賣中心,對台灣藝術家有幫助嗎?我看恐怕會造成「購買國內藝術品的資金,將受到嚴重的排擠效應」,未蒙其利,更受其害。

此項拍賣業者Lobby下的立法委員提案,可能忽略了田野調查,不了解本國文化藝術工作者之疾苦;沒有調閱二○一八年度,本國藝術工作者作品在全國藝術市場上的交易總金額,和外國藝術品在台灣的銷售總金額,兩者比較數據和報告。

若本國的藝術品交易金額領先外國的,則可漸漸減免銷售外國藝術品的交易營業稅、所得稅,讓本國、外國兩者競爭力漸趨平衡。如此,大家一定樂意接受。

但我相信,目前我國是藝術入超國,必須靠稅法(營業稅、所得稅)來增強本國藝術品的競爭力,來保障藝術工作者。

當務之急,本國藝術工作者比照農民,其原創作品之第一次交易(包括過世的藝術工作者作品,其繼承人第一次交易),其營業稅、所得稅應完全免稅。

其他如藝術品銷售者(畫廊、拍賣商)所要求,對富豪們的藝術品交易、國際大拍賣商減免課稅(營業稅、所得稅)的修法,宜等到台灣的藝術市場生態改善,本國藝術品出超後,再討論吧!

(作者為大學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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