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看清這個「送中」的演練題

◎ 陳文卿

弄懂陳同佳案的箇中蹊蹺一點都不困難。既然香港政府手中並無他殺人的證據,法律上無法辦他,他何苦要跑來台灣自投羅網?如果是陳同佳「幡然大悟」後心甘情願來台接受審判,則感化他的牧師簡直是神人了。

因此,顯而易見的是,港府是利用該事件要給台灣出難題,並轉移「送中」的焦點。如果陳同佳不願意配合,港府也不可能放他逍遙自在的。因此用膝蓋都能想得到的原因是,陳同佳是被逼必須「自願」來台受審,說什麼「對被殺害的女友深感愧疚」的話,都是鬼扯。參照國內最近的氛圍,對於即使殺害父母的凶嫌也都輕縱未判死刑,兩相權衡之下,他會覺得來台受審總比待在香港,不曉得那一天可能莫名其妙被消失安全多了。

陳同佳在台灣犯下殺人罪嫌,若來到台灣我方當然要依我國的法律進行司法審判。可是大大方方讓一個殺人重犯隻身搭乘客機來台,豈不太荒謬?航空公司敢不顧慮其他旅客的內心恐懼就讓他一個人上飛機飛來台灣嗎?因此實務上一定要有警察人員押解。香港政府自己不願意派警察將他押過來,也拒絕台灣派檢警去香港接,卻振振有詞的說,台灣派檢警去香港是「跨境執法,不尊重香港的司法管轄權」。擺明是給我政府難堪,所以問題是出在香港不是台灣。

國民黨看到民進黨政府在本案中似乎進退失據,以為撿到槍。可是換個角度來看,如果今天是國民黨執政會怎麼樣?會百依百順的照著香港政府的要求去做嗎?如果這樣,輿論恐怕也早就罵翻天了。國民黨好整以暇的看民進黨政府被香港政府耍得團團轉而酸言酸語,根本就是幸災樂禍。

香港政府很明顯的是將陳同佳案作為送中的演練題,今天可以沒有罪證就將人「送台」,改天當然也可以「送中」,因此重點不在台灣而在北京。也就是說,台灣是由那個政黨執政,根本不在其算計之內。港府不會因為台灣是民進黨當家就故意找麻煩,若國民黨執政就會比較配合,或尊重台灣的司法主權。

對於可以將殺人嫌犯拿來當作政治操弄棋子的政府,與之談人權、談司法都等於是對牛彈琴。若竟不察而自甘隨之起舞,蒙昧至此就十分悲哀了。

(作者從事服務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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