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新聞線上》台灣直接和陳同佳談,港府閃開!

記者莊榮宏

每一個國家的機場港口都有安檢機制,針對境外的人貨執行安全檢查,其中一個主要目的就是「防止危害安全的人物入境」。

「殺人通緝犯」算不算是危害安全的人物?很明顯的,涉及捷運箱屍命案而被中華民國司法機關通緝的香港人陳同佳,正是這種咖。

中華民國是主權獨立的國家,能不能放任危險人物自由入境台灣?當然不行!所以國門自動管制其入境許可,不讓這種人來去自如,係屬防禦機制的啟動,旨在保護台灣內部安全。

若對這方面常識不足,就會發生香港政治牧師管浩鳴的片面誤解,所以我國要求派遣司法警察赴港,對陳同佳執行逮捕,如此可解決僵局,可惜香港政府拒絕,導致問題繞回原點;而港府拒絕的理由是,此舉傷害香港的司法主權。

我們因而窺知,港府重視司法主權,似乎更甚於伸張正義,如果港府知道要維護司法主權,台灣當然也不是傻瓜。

在香港人民為反送中而發起全面示威運動,港府統治面臨崩盤危機之際,特首林鄭月娥欲將燙手山芋送台,背後當然有政治盤算,這是基本常識,朝野毋庸爭議。

陳同佳事件引發港台當局鬥爭,一方假司法正義欲甩燙手山芋,一方展開政治防禦又恐遭在野逆襲,各有盤算。於台灣而言,既要護司法主權,也要遂司法正義,兩者兼得,才是完勝,大事當前,朝野須齊心,槍口對外。若不識大體,槍口朝內,一味與港府唱和,就難免淪為低級統派政客,所以哽咽者有之,說酸話者有之,凡此種類,與昔日自我對比,醜態畢露,笑破肚皮。

說到底,此事港府根本無置喙餘地,陳同佳出獄的那一秒起,就已是自由之身,港府並無限制人身的權力;說句難聽話,陳同佳想去哪裡就去哪裡,港府也無法可管。

中華民國政府根本不必搭理港府或其側翼,大大方方越過這一層,直接和陳同佳聯繫,只消雙方取得默契,由台灣派國籍航空班機飛往香港機場,在陳同佳登機那一刻,由我國司法警察官在艙門口對陳同佳宣讀通緝文書,告知他被通緝之殺人罪行後,在陳跨進艙門的第一步將他雙手上銬,就完成逮捕程序,押回台灣接受偵審。

如此一來,陳同佳完成「心願」(政治牧師說的),我方也實現正義,又因國籍航空器是領土的延伸,我國警官在領土上執法,香港的司法主權未受侵害,而我逮捕通緝犯的積極作為,也守住台灣的司法主權,雙方功德圓滿,蔚為國際典範。

這次事件,港府及側翼偷襲,第一擊占到便宜,但蔡政府掌握民意,快速調整策略,重新站穩腳步,甚至反守為攻,實踐「接招不如出招,被動不如主動」的戰術原則;這一仗繼續打下去,港府討不了便宜。

但國共鬥爭的歷史教訓告訴我們,最可怕的敵人往往就在身邊,每當面對外部挑戰時,政治蟑螂總會一隻一隻爬出來扯自家人後腿,這才是最令人嫌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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