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物理治療師法 早就該修

◎ 江淳睿

運動完痠痛該找誰?想找物理治療師還要先看診,民眾通常會覺得麻煩而打消念頭,或是改求助其他喬喬按按的服務。在國外改善這類不適症狀的第一線人員是物理治療師,在台灣卻因為過時守舊的物理治療師法,導致民眾無法迅速獲得專業協助。

現行物理治療師法於民國八十四年訂立,規定物理治療師執行所有業務前,都必須先有醫師診斷、照會或醫囑,當時的立法原由是因物理治療服務在「醫療場域」,服務的對象都是「病人」。

然而隨著時代進步與3C產品的襲擊,民眾對於醫療專業需求,不再僅限於疾病治療,舉凡健康促進、預防運動傷害、防止慢性病惡化、減緩失能等,這些都是物理治療師的專長,但礙於守舊的法令限制,必須冒著違法的風險或是巧立其他名目執行。

根據世界物理治療聯盟(WHO組織)會員國調查報告顯示,七十六%的會員國,民眾第一線接觸的專業人員是物理治療師,法規允許物理治療師直接對一般民眾或病患進行篩檢、評估、介入,並依需要轉介醫師,讓民眾及時接受服務。至於非疾病的範圍(健康促進、傷病預防、復能與減緩失能、運動表現強化、增進活動參與、生活品質優化等),世界各地的物理治療師大量在社區提供服務,早已行之有年。

依國外研究指出,經由醫師轉介物理治療師接受治療需要花費的金額,是直接請物理治療師評估治療的二.二倍,所需花費時間則多六十五%;由物理治療師直接進行評估治療,是更安全、有效且節省支出的方式。在健保的有限資源下,法規鬆綁亦是分擔醫師龐大門診壓力以及減少健保支出的良方。

醫療日新月異,民眾對於健康的需求也不僅是「疾病治療」而已,物理治療師可協助民眾改善姿勢、正確運動、減少痠痛、維持身體健康,也能幫年長者減緩失能、協助運動員衝刺成績、協助身障兒童的學習發展。修正物理治療師法是減少健保支出,並即時滿足民眾需求的正確作法。

(作者為物理治療師,桃園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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