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榮祥
尤英夫律師四年前呼籲:台灣所有律師、各地律師公會以及全國聯合會,應聲援遭中國政府迫害的維權律師;繼於日前投書,指中國抓捕維權律師後株連無辜稚兒致令失學,希望同道關心。
按律師宣誓「以保障人權、實現社會正義、促進民主法治為使命」,執行職務以維護公益並改善法制,當以高度獨立的自律自治為本;律師公會係依《律師法》成立,負有法定任務,應帶領所屬律師實踐使命並代表發聲。
查台北律師公會屢次聲明:譴責中國逮捕維權律師、促使中國停止迫害人權工作者、聲援香港學運領袖、要求中國無罪釋放李明哲、譴責中國殘害維吾爾穆斯林族群、呼籲中國尊重公民的基本人權、呼籲港府撤回修訂引渡法、聲援香港法律界黑衣遊行等。
反觀由台北律師公會以外的各地方公會所組成的全聯會,比較重視在地權益,鮮見對中國人權狀況表態,但上週也發文籲請港府正視香港律師界就修例爭議所提的諍言。
律師既身負使命,當憑良知同聲譴責中共惡行,讓對岸政權與人民更瞭解台灣堅持的價值與精神!
(作者為律師、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執行委員)
編輯精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