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高中生這個「試」驗品

◎ 陳泓瑋

八月七日指考放榜,筆者參加今年學測(繁星計畫、個人申請)、指考(考試分發)兩項大學入學考試,想談談當事人的看法。

一、繁星推薦設計瑕疵:繁星計畫目的為縮短城鄉發展,鼓勵就近就學,卻衍生出一大堆問題。部分科系超招,壓縮指考回流名額,近日,大考中心有對此作出部分改變。另外,繁星的規則是選學校,限定同學只能於選定的校中選系,如此一來,可能無法如願就讀想要的科系,而放棄錄取的系所。最令我感到不公平的是,一旦放棄繁星錄取系所,就無法參加名額人數最多的個人申請。繁星同學在校維持兩年優秀的成績,卻因繁星放棄,而被迫再考一次(參加指考)。為何放棄繁星的同學,無法參加個人申請?

二、個人申請制度不公:此為現今大學入學名額最多的選才管道,主要以學測分數及面試訪談。面談是很主觀的看法,弱勢學生可能因為資源不足,不善表達、無法做出完美的書審資料,而面試低分,網路上更有廠商在協助指導如何製作書審資料?如何應對教授面試?最近準備上路的一○八課綱及未來考制,更是看重學生的學習歷程、個人經歷、活動參與,這樣更加大選才不公平。

三、指定考試困擾考生:指考同學比大多高中考生花了近半年的時間複習念書,名額卻相當少,指考是同學最後一次機會,相較於其他管道,指考可以說是最公平,至少每位同學都考相同的考卷、有相同的時間,但指考名額一年比一年低,今年錄取率更有近八千人落榜。多花半年卻機會更少,彷彿是在處罰參加指考的同學。希望可以訂更多的保障名額,保障這些努力許久的同學。

任何考試選才制度一定有利有弊,希望考招單位可以聽取諫言,不斷改正缺失,擬定更好的辦法,繼續為台灣的教育打拚。

(作者為台北市立高中學生、一○八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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