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共和國》林憲同/司法遮羞布下的「馬案違憲判決」

林憲同/律師

馬英九所涉王金平關說洩密案,依據我國憲法體制與刑法共犯理論,馬氏絕對應與黃世銘共同成立洩密犯罪。高院是利用「『終審』不得上訴」的法制漏洞,硬幫馬氏編造寫成無罪判決書。筆者以法界人士讀來猶如國家法制史上的一張司法遮羞布!以下提出法律公評如后:

首先從犯罪結構來說:馬英九係在下班暗夜時刻在總統官邸接受黃世銘越級交付洩密公文書,馬英九與黃世銘二人應該成立共犯;這是檢察官提起公訴暨本案歷經一、二、三個審級法院共同認定的犯罪基礎事實。如今,黃世銘已經判決有罪確定並已執行完畢,馬英九則因憲法上總統在職不受司法追訴的憲法特權而將偵審程序延滯到今天。依據共同犯罪均應判決有罪的刑法理論,馬英九原本沒有任何可以脫免無罪的法律空間;台北地院卻首先援引憲法第四十四條的「總統院際爭議調解權」做成無罪判決理由。諷刺的是:馬英九在偵查中並未提出本項法律抗辯;抑且,王金平並未去職,本案那有院際職權爭議可言?何況馬英九也從未召集立法行政兩院院長進行職權爭議調解。本案高院前審法官認定:憲法第四十四條不能成為馬英九阻卻成立犯罪的抗辯理由,而對馬英九判決四個月有罪徒刑。最高法院運用法界慣用的「證據仍有未備」,對高院發回更審。於是,司法就幫馬英九努力編造無罪理由;高院更審庭完全不去探討:王金平尚未解職,那來院際職權爭議?暨又不對馬英九質問:你那有行使院際調解權?高院更審庭更是儘在魚肉裡面挑魚刺而指責檢方舉證未備,進而逕判馬英九無罪。司法的翻滾耍賴,竟有至於如是者!

實則,馬英九與黃世銘共涉本件「司法關說『洩密罪』」,二人是各懷鬼胎:馬英九是對王金平懷有「黨主席『選舉舊恨』」;黃世銘則對曾姓法務部長懷有「『彼』可取而代之」的瑜亮情結。馬黃二人在本案的犯罪動機與洩密犯意,固是昭然若揭。本文要對高院質疑:馬英九的洩密犯意固為國人所周知;檢察官則已周詳舉證在卷。高院焉可援引憲法第四十四條而對馬英九做成違憲無罪判決?高院更審法官應就本件違憲判決而涉犯刑法第一二五條第一項三款後段「明知為有罪之人而無故不使其受處罰」之瀆職罪。執此理由,筆者將執本文理由對高院法官具狀提出瀆職犯罪告發;本項告發則可替檢方創造再對馬英九提出再審與非常上訴的法律空間。試問全國人民:高院對馬英九洩密案無罪判決所持憲法理由,焉非只是一件禁不起「法理質疑的『司法遮羞布』」?

走筆到此,筆者要回筆追寫一段馬英九台大法律系學生時代「『愛說大話』的小故事」:

六○年代筆者是法研所學生,馬英九是大四學生。馬英九與幾位同班同學(例如:蘇永欽…)跳級選修法研所楊日然老師的「法學方法論」而與筆者同班上課。馬英九提寫論文並在班上引用蘇東坡前赤壁賦名句詮解人生境界與法學理念的關聯性;名句曰:寄蜉蝣於天地,渺滄海之一粟。哀吾生之須臾,羨長江之無窮。馬英九詮釋稱:法學理念猶如浩瀚長江之無窮;法律系學生應戒慎:蜉蝣的須臾生命實與滄海不成對比云云。或者,即因馬英九此項少年情懷所引領出來的人生志業,馬英九嗣後終於有幸贏取哈佛博士暨能出任國家總統;他也就一直想在總統任內創造歷史定位(例如:馬習會)。但是,或因囿於學養格局,或因限於政治胸襟,馬英九終究不能拿來與古今名人俠士相比擬;洵致僅止為了報私怨暨為圖謀私利而身陷縲絏(前有洩密案;後有背信案)。非常簡單的說:馬英九以台大法律人、哈佛法學博士及中華民國八年兩任總統身分,原本應該具有法學良知而不應該涉入以上兩件犯罪。如今,馬英九對於所涉犯罪竟然畏怯到不能在法庭上朗聲自辯;也羞愧到不敢面對國人說清事實!今天,他只能縮身坐令身邊律師與庭上法官互唱雙簧,共同利用「『終審』司法程序」寫成這麼一篇不堪卒讀的「司法遮羞文」。司法的自甘墮落固然令國人痛惡;馬英九的追求歷史定位,則是云乎哉!

據此情由,筆者爰以台大學長與國民黨員身分再對馬英九寫成「大溪詩興五首」諷唱曰:

(一)大溪頭寮又慈湖,蔣公兩代共棲遲;夕陽斜照身影在,淚眼民國訴榮枯。

(二)蔣公晨笑夜則哭,民國百年蹇窮途;英九無能終失政,舉目蓬藁盡台獨。

(三)任人丟鞋我網攔,任人唾面我自乾; 逢人但說冷笑話,哈佛博士亦枉然。

(四)總統官邸共謀議,鍘王不成反洩密;今日訟累纏滿身,他日牢窗寫回憶。

(五)總統卸任趴趴走,上庠任教口沫多;若問歷史何定位?亡黨亡政又亡國!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自由共和國》強力徵稿

《自由共和國》來稿請附:真實姓名、身分證字號、職業、通訊地址及戶籍地址(包括區里鄰)、夜間聯絡電話、銀行帳號(註明分行行名)及E-mail帳號。

刊出後次月,稿費將直接匯入作者銀行帳戶,並以E-mail通知。
文長1200字以內為宜,本報有刪改權,不願刪改者請註明;請自留底稿,不退稿;若不用,恕不另行通知;請勿一稿多投。

《自由共和國》所刊文章、漫畫,將於 「自由電子報」選用,不另外奉酬。
Email:republic@libertytimes.com.tw

已經加好友了,謝謝
歡迎加入【自由評論網】
按個讚 心情好
已經按讚了,謝謝。

編輯精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