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玩具槍、模型槍 速修法管制

◎ 王翔正

邇來社會槍擊案件頻傳,如桃園市歹徒持長短槍挾持九名人質與警方對峙、台北市大同區幫派街頭槍擊尋仇等社會矚目案件,甚至連警務人員執法或勤休都屢屢遭受生命威脅,如台北市員警執勤遭拒捕槍擊、三溫暖槍殺、台南市偵查佐遭槍擊身亡等事件。職是,警政署下令「全力肅槍,嚴打黑幫」。

據刑事局統計,目前國內查獲槍械,高達九成為改造槍。現下網路購物便利,直接寄送到府,玩具槍、模型槍取得容易,常被移作犯罪之用;其外型近似真槍,許多內部零組件幾乎與真槍無異,仿造制式槍枝相關金屬材質產品充斥市面,加上網路影片教學推波助瀾,只要稍有車床經驗,以簡單機具磨製更換,加裝撞針並打通槍管,即能增加殺傷力,此為槍枝氾濫重要原因之一。

根據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規定,非法持有制式槍械,觸犯第七條第四項規定,須處五年以上徒刑;若非法持有改造槍械,依第八條第四項規定,處三年至十年徒刑;若涉及同法第六項空氣槍之罪,其情節輕微者,得減輕其刑,刑期不到兩年、還能緩刑。實務上,因改造槍刑責相對較低,為規避刑責,行為人技巧性僅換槍管或槍管分離,頓時將制式槍變成改造槍,但其殺傷力不輸制式槍枝。

玩具槍管理規則因大法官釋字五七○號認為職權命令未經法律授權,限制人民的自由權利,違反憲法第二十三條法律保留原則規定,早於二○○二年五月八日公告廢止,現行法律對於玩具槍尚無專屬法律可管。

建議政府務必針對玩具槍或模型槍修法管制,將市售槍枝零組件比例縮小與改變材質,使有心人士無法比照修改;例如滑套不能裝入制式槍管、彈匣與槍管僅能裝入假子彈,真子彈裝不進去。如此一來,才可能從源頭徹底遏止黑槍氾濫問題。

(作者現任公職,屏東縣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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