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浩鼎案」應等收盤再宣判

◎ 李屏生

眾所矚目的「浩鼎內線交易案」一審即將於本月二十一日(星期五)上午十一點在士林法院宣判,本案的關鍵爭點在於浩鼎公司於一○四年八月二十八日內部專家會議的結論是否屬於「重大消息」?浩鼎公司高層在此之後買賣股票是否應認定為「內線交易」?但諷刺的是,這攸關我國生技產業,對股市有「重大消息」矚目案件宣判,法院竟然選在股市還在盤中交易的十一點宣判?離收盤還有兩個半小時。

重大矚目判決要經過合議庭的評議,法院如果多注意社會脈動,謹慎敏感接地氣,本案應該選擇在星期五的盤後,例如下午兩點再宣判,才不會造成股市沒有必要的波動,而有人可能從中獲利,這對廣大的投資人來說,也不公平,更何況這屬於證券交易法第157-1條「重大消息」,法院應該帶頭守法,避免影響股市任何沒有必要的波動。

(作者為法學博士,大學法律系助理教授)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已經加好友了,謝謝
歡迎加入【自由評論網】
按個讚 心情好
已經按讚了,謝謝。

編輯精選

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