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減稅不是萬靈丹

◎ 賴振昌

自從蔡英文總統指示要拚有感政績以來,財政部似乎就把減稅當成國家租稅政策的最高指導原則,尤其最近在申報一○七年度的所得稅,政府更傾全力地宣導減稅的績效如何成功,而對今年所得稅收比前年減少四成的替代財源在那裡的問題?卻避而不談。財政部一昧地減稅討好納稅人,卻不清楚交代稅收減少可能帶來的後遺症,這不是負責任政府應該有的表現。

事實上,減稅在財政理論上亦有其負面的意義,不可掉以輕心,台灣要建立健全的財政紀律,應該檢討的是政府的支出必要性、租稅負擔公平性,與立法委員監督是否確實等問題。台灣國民平均的租稅負擔比率約只佔國民所得的百分之十二,跟世界各國比較相對是屬於偏低的水準,因此檢討台灣租稅的政策,不應該只是在減稅來讓人民有感的為唯一目標上。

就理財的指導原則而言,個人理財與公共理財最大的差別,在於個人理財重視「量入為出」的觀念,而公共理財則強調「量出為入」的原則。當個人理財違反量入為出的要求時,個人財務狀況很容易陷入破產的財務危機,因此個人財務活動一定要受到收入來源的制約。

反之,在公共理財上則強調支出的合法性與必要性,政府很多的支出是不能以有沒有收入來作為是否加以執行的藉口,因為公共領域事務,很多事情具有「今天不作,明天就要後悔」的特性。例如:國民義務教育支出項目,政府不能以沒有經費,就宣佈今年的學齡兒童暫緩入學一年;這樣若因沒有收入而取消教育支出,將來的國民素質一定會下降。同樣政府也不能以沒有經費,就來減少必要基礎建設的投資,否則國家未來的經濟發展一定會受到影響,因此收入的多寡不是公共理財的限制條件。

一個國家的支出合理性,應該是由法律規範、立法院監督及預算審計等機制來加以控制,如果政府的預算經嚴格的控管後,仍有支出的必要,財政當局就有籌措相關經費來源支應的義務,至於如何去籌措,則是另外一個公平分配的問題。

通常在支出需求確定的前提下,政府可用於支應的經費來源,不外乎租稅收入、發行公債、變賣國有財產等方式。其中發行公債只是把今天的支出,轉嫁由下一代來負擔;而變賣國有財產更只是在吃先人遺產而已,這兩種方法雖然比較不會引起民眾反彈,但並不一定對人民有利。只有透過課稅的方式取得公共支出的經費來源,才是一個負責任的政府所應該有的表現。

蔡總統的減稅指示,雖然引起各界叫好聲浪。雖然政府主張以減稅方式來獲得民眾認同,本身並沒有錯誤,但如果沒有考慮到相關的替代財源來加以挹注,減稅勢必造成財政收支缺口。試想在政府財政惡化的情況下,政府只能以繼續發行公債或變賣政府財產來加以因應,民眾納稅的痛苦感可能不會表達出來;但沒有表達聲音,並不代表人民沒有財政負擔。因此減稅本身並不是萬靈丹,至少它可能會帶來舉債或變賣財產的風險,如何能讓人民感受負擔的存在,是負責任政府應有的作為。此次若能因減稅的議題,讓人民意識到負擔存在的事實,進而去注意、檢討政府支出的有效性與必要性,未必不是好事。

(作者為台聯前立法委員,台灣教授協會會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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