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派出所找不到所長 問題出在哪

◎ 蘇天從

貴報載:台北市派出所「所長荒」。這個問題早就不只是台北市的問題。

早年有個爛官知道他要被調,便拿警察內部的事端交民代「嗆」局長,耍弄解鈴還須繫鈴人之計,未料兩人「嗆」過頭,民代撂下重話議會見,局長不肯就範,僵在那邊。上官局長要舊部屬的下官分局長想辦法,分局長問刑事組長,刑事組長說:簡單!質詢前一晚請這民代一個重要樁腳邀吃飯,第一攤正常喝,第二攤再續一酒家,點民代老相好來陪侍,待有酒意,大家再齊而攻之灌醉民代。第二天民代鐵定沒辦法赴百公里外之議會,事情不就解決?

講這故事,要說的是,派出所是整個警察體系的縮影,所長位階雖不大,卻必須天天面對著正常與不正常、黑道與白道、正義與邪惡,還有更多真偽難辨,披著企業家、慈善家的頭銜、仕紳民代嘴臉的羊皮,幹的卻是跨越黑、黃、詐、欺的勾當,這般邪惡、複雜的人際關係。

況且,自台中翁奇楠命案後,上面頭痛醫頭的頒布「警察人員與特定對象接觸交往規定」,各種處分、或是代下屬員警背過的連帶處分,節節加重,更讓大家裹足不前。於是,就算現在的刑警,大概只知道某街某路有家特種行業,但誰開的?明股?暗股?經營方式?誰在圍勢?哪些陪酒女子?誰在包養?泊車小弟?一問三不知,更遑論展開情報佈建。

社會環境愈透明,警察愈容易動輒得咎,民眾隨便上個網,上頭就急著調查、回覆,警界基層近期流傳一個名為「警官場現形記」網頁,幫長官打分數,有的官被評得恰如其分,也有想要有所興革的官被部屬批到不行,更惡化警官包括所長「一動不如一靜」的被動心態。

派出所所長要承擔刑案發生、偵破,以及工作績效的壓力,但是績效靠情報、情報靠佈建,層層規定讓情報佈建幾乎窒息!面對無止境的槍、毒、竊盜、掃黃、酒駕、賭博…,績效無異緣木求魚。

回想我警大畢業第二年剛過廿三歲生日,就被派去當十八人的大所(在當時)主管,履新前我把警察法令彙編熟讀一遍,加上地區環境已掌握透透,就無所懼的赴任。現在,面對這也不行進去、那也不行交往的一大堆規定,如盲人騎瞎馬,很難講還有沒有當年的「憨膽」。但還是請後進的學弟、學妹勇於承擔,國家社會需要您,過此一步,海闊天空!

(作者現任公職,新北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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