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解構台北霸權 創造均享台灣

■郭峰淵、曾貴海、鄭正煜、蕭欣義、鄭英耀、郭憲彰

一九四五年中國國民黨據台之後,五十多年來,黨國一體的極權統治,污染、破壞了整個台灣的政治、經濟、教育、文化等領域生態。如今政黨雖已輪替,國民黨黨國體制仍然陰魂不散,這可由不當黨產和黨徽問題得知。但黨產和黨徽只是黨國體制的一部分,經過五十多年的國民黨統治,黨國體制已化身為台北霸權。換言之,台灣雖有民主之名,但由於國民黨的長期一黨專制,其勢力已深入政府部門、商業機構及民間團體之中,而這些團體絕大多數集中於台北市,使得台北市內的少數特權階級,享有左右台灣發展的政治決策權、財富分配權、藝術建構權及媒體發言權。所以,台北霸權的一市專制,已成昔日的一黨專制變身後的新巢。

這種權力集中的結果,造成台灣政治、經濟、教育、文化的畸形發展。以政治為例,四大政黨皆以台北為總部,其決策幕僚也以台北市為基地,加上「北京大官」氣息濃厚的中央行政系統,使得諸多法案的立法與執行,常與地方脫節,導致健保及教科書編輯的反台灣等失序現象。在經濟上,台北市大都會區(含新竹科學園區)所掌握的資金、技術等資源,遠超過全台其他地區的總和,這對以資本主義為基礎的經濟體系而言,是貧富差距及城鄉差距惡化的主因。並且,傳媒如今已成為台灣生存的首害,集結台北建立的媒體帝國,在報導上以台北的意識形態及利益為主,經常醜化其他地區。這個媒體帝國的運行,導致台北以外地區成為台北文化的無味點心。

今天執政黨雖致力於破除黨國體制,例如聲討不當黨產及更改國徽,但只是治標。試想,民主國家最重要的四權 - 行政、立法、司法、傳媒 - 皆集中於一個都市,或更是集中在該城市中的少數人手上,即使有政黨之分,這樣區域霸權仍會阻礙台灣民主政治及自由經濟的發展。因此,南社主張推動國民制憲運動以及以下公平均享法案,以建立台灣為一均富社會。

一、推動國民制憲運動:台北霸權乃根植於黨國一體的中華民國憲法,所以制定台灣新憲是解構台北霸權的第一步。而制憲的關鍵點在於啟發全民制憲運動,以凝聚台灣全體國民建國的能量,並轉化成生存與生活的價值觀,使制憲與生活結合,成為民主自決的實踐行為,溢滿台灣人生活的空間,融入精神文化的內涵中。例如,用祈望的門聯,在舊曆年時家家戶戶的門前張貼,「制訂新憲法,台灣和平國」之類的春聯,其他運動方式應與文化生活結合,形成牢不可破的國民意志,以使制憲不被東西霸權輕易宰制。

二、媒體均享條款:政府通過各樣機制,促使台灣的北、中、南、東皆有平等的媒體發言權,例如政府必須將其所掌控的電視媒體的總部,分設於北、中、南、東。而對於台北市以外的平面及電子媒體,政府應給予補助。政府更應該以總額管制方式管理一個城市的媒體數量,以避免惡性競爭。

三、行政均享條款:政府將不同部會,遷移出台北市,置於其他都市。例如,經濟部於台中市、國科會於新竹市、農委會於嘉義市、文建會(文化部)於台南市、客委會於苗栗、勞委會(勞工部)於高雄市等,做為遷都及國土空間重新改造的先行作業。

四、經濟均享條款:政府應補貼在台北市大都會地區(含台北 - 宜蘭 - 新竹)以外的投資計劃,以促進經濟的均衡發展。政府並應將所有國營事業總部遷離非生產地的台北市,如中油於高雄市,台灣菸酒公司於台中市、台糖於台南或屏東等。

五、教育均享條款:政府應於台北都會地區(含台北 - 宜蘭 - 新竹)以外的都會地區,如台中都會地區(含台中、彰化)、高南都會(含高雄、台南)及花東地區,集中資源,發展國際一流大學。政府並應致力於降低城鄉之間的教育落差及數位落差,以培養具本土關懷及國際視野的一流公民。

六、文化分享條款:輪政至今,台北文化儼然以台灣主體文化的身分存在,對台灣主權文化的建構造成嚴重的偏頗與盲點。政府應致力於建構均衡發展的台灣文化地圖,並全力扶植、輔助及落實具各地區有台灣特性的電影事業、文學及藝術文化。藉文化來呈現不同區域、不同族群的台灣人故事和感人的歷史,開啟文化處處開花的多元光彩,使全島國各區域均能分享文化資源,發展區域性文化特質,遠離霸權台北的文化宰制。(作者郭峰淵╱南社副社長、中山大學教授;曾貴海╱台灣南社社長;鄭正煜╱南社執行長;蕭欣義╱高雄醫學大學教授;鄭英耀╱前南社副社長、中山大學學務長;郭憲彰╱南社法律組組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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