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政府應召開罷工預告期公聽會

◎ 路非

勞動部以台灣已有嚴謹的罷工民主程序為由,拒絕為罷工預告期背書,又反對民航法規納入罷工預告期,等於將球丟回勞資間「你們自己處理」。政府實應儘速公布預告罷工期民調並召開公聽會,成功調解勞資爭議。若執政當局認不清自己調和勞資的角色,無視於交通業常態罷工掀起民怨,害怕失分處處閃躲,只會被選民看破手腳。

工會屢屢對立委及政府遊說反對罷工預告期,首先讓步的是勞動部。許銘春部長以國內罷工門檻高,認為不宜訂罷工預告期,增加工會行使罷工權的困難;卻又說基於飛安與旅客權益,應由交通部增訂罷工預告期。勞動部只想閃躲,已經失分;接球的交通部角色尷尬,交通部長昨天終究是沒給正面答案。

筆者以為,工會反對預告性罷工,在於害怕罷工因公布日期流產,若政府能適時站出來,以適度的行政作為讓罷工權不受影響,又不影響旅客行程,絕對能為政府加分。交通部該做的是,儘速公布預告性罷工的民調,並召開公聽會,邀集旅遊業者、航空業者及消保團體、工會,透過透明的討論,逐步建立罷工預告期的共識。若罷工不得不為,也必須建立遊戲規則。

建立遊戲規則的重要性,是因為交通業罷工連連,積累民怨。而解決問題的節奏不明快,已多次重創小英政府威信。執政不滿三年,若出現第三次罷工,證明罷工並非單一航空公司問題,而是政府無法有效仲裁,部分執政團隊成員難辭其咎。

工會面對的是會員,航空公司面對的是旅客和股東,政府則是面對所有人,並背負航空旅遊產業發展的責任。民主社會不應把罷工當作洪水猛獸,應該當做調和勞資關係的工具;但工會也不可以把罷工當作鬧事,一直自外於民意,無視無辜旅客的權益。建議工會拋棄將罷工預告期視為「解除工會武裝」的心理,除非工會將罷工當作成就,將手段當作目的。

執政當局民調已見起色,面對罷工問題應該當仁不讓,將其視為展現執政能力的機會,提出有效的方法解決問題,而非討好單方,放任罷工,忽略罷工引起的民怨與社會成本。若一再弄到勞資雙輸,勢必付出可觀的代價。(作者為資深媒體人,交通事業從業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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