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新聞線上》電視記者不是節目主持人

電視台是社會公器,實況轉播更有即時放送而不可收回的特性,記者倘若專業不足,甚至錯把自己當成節目主持人,那就會淪為社會亂源,不可不慎呀!(翻攝中天新聞)

◎記者莊榮宏

最近有兩家電視台的記者為了採訪而鬧得不愉快,尤其當事雙方是一男一女,竟然演變至肢體相向,引起社會側目。

新聞競爭本就激烈,同業相輕在所難免,不只台灣如此,外國亦然。

譬如去年的中國第十三屆全國人大會議的記者會,當全美電視台台長張慧君發問時,站在她旁邊的中國第一財經電視台女記者梁相宜,則是滿臉不屑,甚至翻了一個「史詩般的超級大白眼」,透過轉播同步放送到國際,這個白眼成為網路熱議焦點。

翻白眼雖然不好看,畢竟是動「眼」而不動手,若像台灣的男女記者為了卡位而肢體相向,實屬罕見,至於雙方孰是孰非,大眾自有心證,不再贅言,這裡要談的是,電視新聞記者和節目主持人之間的區別。

節目主持人為了追求節目效果,往往必須依照製作單位的規劃做「角色扮演」,以誇大的言語和肢體動作製造吸睛效果,以吸引觀眾衝高收視率。

但電視新聞記者不同於節目主持人,記者採訪新聞有基本ABC,在學校讀相關科系時、在職場從事相關工作時,應該都懂箇中道理;倘若角色錯亂,忘卻新聞專業道德,在新聞現場渾身是戲,表情誇大,甚至連受訪者違背常識的胡言亂語,都無法做出判斷並適時質疑,而任令對方天馬行空,傷害不特定公眾,那就犯了新聞大忌,既貶損自己,也辱沒新聞行業。

譬如說,男記者曾在高雄訪問路人,對方瞎扯昔日愛河可以喝,而且味道「甘甘」,說得口沫橫飛。

對高雄稍有了解的人都知道,愛河不但從來不能喝,而且曾經臭氣沖天,被諷刺連「投水自殺的人都受不了臭味而爬上岸,不尋短了」。

但路人胡說八道時,男記者卻無力判斷真偽,被唬得一愣一愣的,未盡到記者的基本守門功能,畫面透過轉播送出,徒惹訕笑,自損記者形象,也令全國新聞從業人員為之三嘆。

男記者也在台南訪問柚農,對方脫口胡說「有兩百萬噸文旦賣不出去,只好倒進曾文水庫」,這種完全違背常識不合常理的胡言亂語,也透過新聞畫面播送全國,誤導觀眾,影響文旦行情,受訪者雖改口「兩百萬斤倒入曾文溪畔」,也不過是無從證實的再次失言,如此不負責任的言論透過不負責的採訪,最後只以「口誤」兩字收場,社會卻已付出重大代價。

政治活動現場會吸引同溫層聞風而至,其中不乏政治狂熱份子,記者必須頭腦冷靜,訪問時,一不誘導對方,二要慎防悖離事實,三要適時切斷不負責任的言論,尤其電視台是社會公器,實況轉播更有即時放送而不可收回的特性,記者倘若專業不足,甚至錯把自己當成節目主持人,那就會淪為社會亂源,不可不慎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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