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夜店鬥毆是地方政府與政治問題

◎ 楊永年

台中夜店發生鬥毆事件,行政院長說了重話,言明如果再發生鬥毆,就要撤換警察局長,引發議論。夜店前鬥毆存在諸多因素,且之所以會發生鬥毆,不是警察「教唆」或導致問題發生,而是地方政府與政治問題,不單是「治安問題」,理由有三:

一、警察不是夜店的主管機關:所謂的特種或八大行業,主管機關在經發局。要警察局長為鬥毆負責,等於讓警察「不務正業」,不得不慎。例如,廿多年前發生周人蔘電玩弊案,有很多官警遭起訴、判刑或入獄的風紀問題,並沒有真正根絕。原因就在於,經發局官員認為他們「管不了」,於是就把警察推到「臨檢」夜店或其他八大行業的第一線;可能導致警察發生風紀問題。

二、夜店經營和地方政治有關:特種行業「高風險、高利潤」,必須透過各種管道以求生存,例如特別喜歡和地方政治合作,包括縣市長與縣市議員,以「協助」經營。作者就曾聽聞某特種行業老闆直接跟前往臨檢的警察「嗆聲」,我和你們大老闆的老闆很熟,請你小心會被調單位。嚴格說來這背後其實也是政治問題。

三、應從源頭解決問題:包括,讓非警察的主管機關真正負起責任,發揮管制、管理或治理的能力。二,想辦法讓政治無法或難以和特種行業「合流」。不過,要落實前述兩項並不容易,特別是以目前的地方政治制度模式,要同時改革前述兩項問題,難度可能很高。

綜言之,針對夜店鬥毆長遠的解決問題與方向仍在政治。負責任的政治人物,應有長遠思考與規劃,才能發揮長治久安的效果。至於使用警察強力介入,必須非常小心,否則,造成副作用不說,影響治安問題才更大,甚至可能創造更多的問題。

(作者為成功大學政治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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