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蔡美珠
根據內政部統計,全國屋齡逾二十年的十二層以上住宅大樓有九二三五棟,經由專家辦理結構快篩後,竟有近七千棟、逾七成五結構有疑慮,得進行耐震評估。但因現行建築法令未強制快篩有疑慮建築物得進行耐震評估,內政部擬修法強制於一年內進行耐震評估,否則最高可對住戶或管委會等產權所有人(以棟為單位)連續處罰三十萬元。
看到這則新聞個人有些感想,既然棟數多達七千,怎能強制性的要求耐震評估呢?對照行政院長蘇貞昌說拚經濟和維護環境一樣重要,因此決定未來農地不得新設工廠,但採取臨時登記的七千多家工廠,明年到期後可以繼續經營,並優先輔導,且長期群聚無汙染的工廠就地輔導,不需要另尋土地遷廠。為什麼針對老舊大樓就不採取繼續居住,並多管齊下廣為宣導、優先輔導改善呢?強制限期評估會不會被懷疑圖利相關業者?
(作者為退休教師,新北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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