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魏世昌
報載有廿多位朝野立委近日提出「勞動基準法修正草案」,要將商業服務業收取的十%服務費,列為工資、全數發給勞工。
立委認為,台灣有部分商家變相讓消費者多付錢,讓收取服務費變成提高售價的一個手段,且十%服務費已與服務人員的服務態度等毫無關係,失去服務費的意義,故建議將服務費、清潔費列入工資的一部分。
不能否認提案立委們提升勞工權利的美意,然而即使修法,業者規避的方式很多,像是不再加薪、不給獎勵等等,漏洞太多,勞工不見得能受惠,反而會惹來更多民怨與業者的不滿。
之前「一例一休」失敗又不接地氣,就是因為「勞資默契被打破了,關係緊張化了」,加上規定過於僵化,雙方均無所適從,勞資都反對。政府應該記取教訓,避免重蹈覆轍。
期盼立法者不應只陷入單條法律的修正,而是全面思考台灣薪資停滯和低薪的問題是一個結構性的問題,先廣泛徵詢意見,並儘可能深入研究,才會有比較理想的修法方向,而不是一味討好選民,結果卻適得其反。
(作者任職資訊業,宜蘭縣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