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台灣不獨不行!

台灣是不是主權獨立的國家?前總統李登輝說:「台灣事實上已經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但是民進黨主席游錫堃則持絕對否定的態度。在民進黨總統候選人初選的政見發表會中,要求民進黨廢除〈台灣前途決議文〉,回到〈台獨黨綱〉。

台灣的國家定位放在國際法中,恐怕連全世界重要的法學家都莫衷一是。重要的是,對台灣而言,這不只是理論而已,更是現實存在的燃眉之急;理論上的諍論勢必會成為行動的圭臬,從而形塑台灣將來的發展。所以追求「台獨」與視「台獨」為「假議題」,是兩個截然不同的進路;之所以值得分疏,在此。

首先,「台灣」不是「國名」,〈美國台灣關係法〉明確的定義是「台灣統治當局」,此法的目的在「維持美國人民與台灣人民間…的關係」。重點是,美國在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取代中華民國之後,已經直接且明確否認中華民國的主權存在,只剩下「台灣人民」而已。

所以,李登輝所謂「台灣」是主權獨立國家,才是「假議題」;問題是,中華民國是不是「主權獨立國家」而已。中華民國「主權獨立」在一九四九年蔣介石流亡台灣時,即如此宣稱;當時,中華民國還是聯合國成員,且是常務理事國,那時候說中華民國是主權國,恐怕還算得當。一九七二年聯合國宣佈承認中共,局面完全逆轉。

就此而言,民進黨九一年的〈台獨黨綱〉揭示「建立主權獨立自主的台灣共和國,制定新憲法」,才是正確的方向。相反的,九九年修改黨章,做成〈台灣前途決議文〉,認定「台灣是一主權國家,其主權領域僅及台澎金馬與其附屬島嶼」,老實說是自欺欺人,因為「台灣」並非國名,究其實不過是有條件承認中華民國憲政體制的正當性而已。

民進黨的「決議文」,既不民主也不進步,卻奠定承認「一個中國」的基柱。這是民進黨向中國國民黨看齊,是民進黨的中國國民黨化;也因此使得「一中憲法」有附麗的載體。

游錫堃建請民進黨廢「決議文」,回復〈台獨黨綱〉,是回歸主流民意,也是正視「真實」的論述。民進黨如果還沈溺在「一中」之中,最後只有隨馬英九的「終極統一」而沈淪了。台灣人民可以不警惕而奮起?

(作者金恆煒,當代雜誌總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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