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愚工
中國的無印良品在北京大舉展店,而正版的日本無印良品卻申訴無門,欲哭無淚。
二○一六年,中國的無印良品Natural Mill(北京棉田紡織品有限公司)控告日本的無印良品MUJI(株式會社良品計畫、無印良品上海公司)商標侵權。請注意,原告是山寨版的Natural Mill、被告是苦主MUJI。
二○一七年耶誕節當天,中國法院作出判決,認定原告持有的涉案商標目前合法有效,應受法律保護,因此,被告在浴巾、面巾、被套、枕套、浴室用腳墊等被控侵權商品及商品包裝、商品宣傳推廣中,有使用與涉案商標相近似的「無印良品」、「MUJI無印良品」、「無印良品MUJI」等標誌都屬侵害註冊商標專用權行為,必須停止該侵害行為。
中國的北京棉田紡織品有限公司成立於一九九八年。日本的株式會社良品計畫成立於一九八○年。遺憾的是,「無印良品」被北京棉田在中國搶先註冊。按照「中國商標法」,山寨的受到法律保障,打贏了正版的,而且還要賠償六十二.六萬人民幣。這就是中國式的「依法治國」。
不久前,美國川普總統與彭斯副總統分別在不同場合控訴中國利用市場優勢掠奪及剽竊美商的知識產權。上述案例則更上一層樓,小三幹掉正宮,還要正宮賠錢。
前幾年我搭北京公車看到「北京長庚醫院」的廣告,這家醫院的商標與台灣的長庚乍看完全一樣,標榜專治男科疾病。我無法想像,如果哪天台灣的長庚想到北京設院,是否能以長庚為名,是否能用現有的商標。遑論規模較小,統戰價值較小的台商。
(作者業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