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教育部是外國人的教育部?

◎ 廖凱弘

據報載,九月十七日教育部為順應國家發展委員會研擬的「新經濟移民法草案」,打算放寬外國人來台,擔任大專院校、高級中學、國民中小學等各級學校教職的工作,且放寬重點在於「可教授所有科目」,而不限於英語或其他外國語言。更重要的是,教育部或國發會都已公開說明,這個政策就是為了「因應政府雙語環境之建構」,其實就是為了讓英語成為台灣「第二官方語」的法規鬆綁與準備。

教育部要配合國發會推行國家重大政策,畢竟政府一體,開放外國人來台,更可以補充國家發展縮需的人力資源,本無可厚非。問題是,全面開放了國家體制內的各級學校教師職缺與教授科目,所為何來?現行的「師資培育法」,早已規範了要當一位高中以下學校的正式教師,必須取得師資職前教育與實習,然後經過考試取得「教師證書」的嚴格規定。

換言之,沒有教師證書的台灣人,如果大學畢業之後才想從事高中以下的教職,根據現行法令,是沒有機會的。如今,國發會與教育部兩個部會卻聯手,欲開放外國人來台從事各級學校教職。試問:外國人也要修畢師資職前教育並實習,取得「教師證書」之後才來當老師嗎?如果外國人可以不必經過這個過程就能來當老師,何以一般大學以上畢業的台灣人不行?

台灣現在實際的情形便是,為因應少子化問題惡化,無論台灣人有沒有取得「教師證書」,若想當高中以下的老師,大部分學校都已不是聘足正式教師,而是用大量聘任代理或代課教師以取代,來解決學校老師目前的授課與行政等負擔。在本已粥少僧多的教職環境之下,教育部應該要先擴增外國人來台的工作權,還是先解決台灣教育供需失衡的沉痾呢?主事者請公平審慎衡量之,方為下一代台灣人之福。

(作者為台北大學數位行銷學程助理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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