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不能讓翁啟惠孤軍奮戰

◎ 余文儀

獲多次國際科學獎的醣科學重量級專家,美國國家科學院院士翁啟惠博士,1994年當選中研院院士,於2000年應李遠哲院長之邀,回台擔任中研院化學所特聘教授,開啟了他返國為台所深愛的台灣貢獻心力之門,於2003年起擔任中研院基因體研究中心主任,並於2006年獲推舉擔任中研究院長,2011年連任。1982年獲MIT(麻省理工學院)化學博士,1983年起擔任美國德州農工大學化學系教授,開始在醣科學界研究嶄露頭角,曾獲美國化學學會獎三次(侯艾獎、哈德遜獎、合成有機化學創意獎),1989年起擔任美國Scripps斯克里普斯研究院(TSRI)化學系講座教授,繼續醣分子化學及醣蛋白合成的研究,10年內讓Scripps研究院的化學生物學領導全美,1996年當選美國人文與科學院院士,也於2015年獲英國皇家化學學會羅賓遜獎,表彰他在有機化學的貢獻,2014年獲以色列沃爾夫獎(被譽為國際化學界的諾貝爾獎),從以色列總統諾貝爾和平獎得主裴瑞斯(Shimon Peres)之手接下獎狀,沃爾夫獎肯定了翁院長對於醣分子科學、醣化學及醣蛋白合成(Globo H)的開創性貢獻。翁院長將其畢生研究的八次研究成果中六項帶回台灣,無償奉獻給國家技轉。不幸於2016年3月被捲入浩鼎疑案遭限制出境,而無法赴國外領獎及演講講學,但2016年中研院與美國國家癌症研究院簽約,參與「國家癌症登月計畫」,及2017年5月科技基本法再次修法,放寬各領域兼職適用範圍兼行政職的教授級政府及機構研究人員,為國內生科產業發展開啟了一扇門,均由翁院長促成。

莫名其妙的浩鼎案被起訴,遭監察院彈劾,已經白色恐怖似的使科學界專家學者起了寒蟬效應,視返國為國效力為畏途,簡直打了立法通過的科技基本法一大巴掌!綜觀浩鼎疑案始末,兩點結論(一)檢方對科學家研究發明創作者的自然合理合法行為濫訴,無理的將院長職權牽進一起,根本是認知角色錯置。(二)合理的技轉產業投資行為,自有資金卻被錯讀為賄賂圖利行為,而且也將之牽扯院長職權,無厘頭控訴,根本是「立場辦事」,無憑無據,荒謬之至!深刻傷害污辱自願返國奉獻的翁院長的人格。誠如翁院長所說:「假如我不是翁啟惠,會這樣相待嗎?」「這塊土地我愛的最深,卻傷我最慟!」令人為之不平。

吾人覺得有一股邪惡勢力,意圖阻擾傷害台灣人菁英中的菁英,懼怕翁院長繼李遠哲院長之後,第二位台灣人獲得諾貝爾獎,因為翁院長的創意性研究醣蛋白領域已進展到癌症疫苗及抗癌藥物癌病篩檢甚至免疫療法的關鍵階段,很具獲諾貝爾醫學或化學獎的條件資格,之所以被陷害如此,是因為他深愛台灣、支持台灣,無怨無悔貢獻台灣。

誠懇呼籲(一)司法界秉持公理良心,停止恐龍濫訴,陷害忠良,還予公理正義。

(二)全國同胞瞭解事實真相,不為特定媒體、勢力所扭曲蒙蔽。

(三)蔡政府應加速司法改革。

(四)總統府直轄的中研院,為全國最高學術殿堂,竟遭受不白之冤,不公不義,影響國家科技之發展甚巨!總統應出面關切制止。

(作者為醫師、台灣社副社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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