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毒品輸出王國? 法官有責!

◎ 徐立德

菲律賓緝毒署日前在馬尼拉碼頭截獲大批安非他命,緝毒署署長艾奎諾表示,這批毒品的源頭是台灣。這是繼數月前菲國總統杜特蒂公開指控台灣是菲律賓毒品主要的提供來源後,台灣再度背負毒品輸出國的惡名。究竟背後的成因為何?

是政府查緝毒品不力?今年二二八連假期間,航警破獲二起安非他命出口案;八月七日警方在基隆查扣一百六十萬顆一粒眠,估計市價約三.二億元,是被藏在貨櫃準備走私馬來西亞。警方屢屢偵破毒品案,並沒有怠忽職守。

會不會是台灣法律對毒品的處罰不重?依據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製造、運輸、販賣一級毒品(海洛因、嗎啡)者,處死刑或無期徒刑;二級毒品(安非他命、大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處罰均屬「重罪」。

真正關鍵,應該是「暴利」。菲律賓、印尼的毒品價格高,一公斤安非他命的售價,與台灣相差近十倍,當然會吸引不法份子鋌而走險。

另一個主因是我國法官對毒品案的量刑太輕。東南亞及日本、韓國都是以毒品「量的多寡」作為量刑依據,但我國法官通常以有無「流入市面」當作判刑參考;倘若沒有流入市面,法官就會認為並沒有危害本國人民身心,往往輕判。

台灣要洗刷毒品輸出國的惡名,仍必須各方面共同努力,特別是司法機關,不能再輕縱毒犯了!

(作者為資深社會工作者,台北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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