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陳信諭
二○一四年七月三十一日晚上十一點五十五分起,高雄市前鎮區的多個路段發生石化管線爆炸的慘劇,總共釀成三十二死、三二一人受傷。四年來,歷經艱辛的災後重建和高市府「代位求償」的努力,最近法院一審判決出爐,判決市府必須負起四成的責任,而榮化、華運兩公司須各付三成。這起高雄人無法忘懷的傷痛事件,所炸出的問題更是台灣戰後工業發展缺乏通盤都市規劃,所釀成悲劇的一個縮影。我深信,最好的反省,就是了解事情發生的深層原因,才能徹底改善公共安全事件頻傳的高雄,我們的故鄉。
氣爆起因,是因石化管線破洞,造成大量丙烯外洩,事情發生時卻沒人掌握到管線的圖資,其中都有高度人為疏失的因素。但令人納悶的是,為何石化管線會通過人口稠密的住商混合區?又為何會將石化管線穿越排水箱涵,導致鏽蝕破裂,使市民暴露在隨時可能爆炸的風險之中?
首先,管線設置要點規定,管線不能穿過箱涵。但在一九九一年,當時是中國國民黨吳敦義擔任市長,施作箱涵卻便宜行事,沒照設計圖施工、又只用保麗龍包覆管線、驗收竟然也還通過,法院一審判決才會認定高市府有四成責任。而管線通過市區,更是因為戰後無心根留在地的國民黨,延宕通盤性的都市規劃,導致錯失引導住商人口和工業管線行經路線分流的時機。
國民黨理應要負起最多的政治責任,但是,我們可以看到國民黨在災後打著選舉算盤,極力抹黑「代位求償」,就是要開脫自身的責任,鬥臭高市府,以利國民黨年底的選舉。這款政客!
高市府當然有不可逃避的責任,不會因代位求償就免責;很多災後處理也有再改進的空間,若是採取國賠,受災戶向財團和政府提出訴訟,猶如「小蝦米對大鯨魚」,況且,到現在四年後還只能看著一審判決後的上訴,定讞遙遙無期,更是除了家園重建、心理修復外,還要面臨訴訟的壓力,實在太過殘忍;如果由政府先代位向法院提起訴訟,才是一場量級相等的「大鯨魚對大鯨魚」、是體貼受災戶的方式呀!
身為高雄子弟,還能記得當時看到火海一片的心情。記取教訓,我們真心希望,每一次慘痛的公安災害之後,都能真正找到背後根本性的原因,以及如何讓災後處理模式更好,而不是被政客毫無建設性的政治口水淹沒了。
(作者為醫師,高雄市民,激進側翼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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