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新聞線上》選舉年的軍火大走私

刑事局上週破獲一起走私軍火案,起出槍枝109把。(資料照,記者林正堃攝)刑事局上週破獲一起走私軍火案,起出槍枝109把。(資料照,記者林正堃攝)

記者莊榮宏

政府上週破獲走私槍械,查出竹聯幫弘仁會幕後主使,數量多達一○九支,足可編成一個連,震驚社會,各方揣測動機。

距今最近一次的大規模走私軍火案是在二○○九年,由刑事局主導破獲「丁正祥販槍集團」走私一八一支槍,數量和品質更甚於上週。

二○○九年逢三合一選舉,今年年底則有九合一選舉,兩案都逢選舉年,不宜視為巧合。

選舉涉及重大利益的分配,介入選舉的兩大非法途徑,一是金錢,二是暴力,後者必須透過槍枝「安內攘外」,兼顧「固盤與挖票」,走私槍械有利可圖。上週破案,斷黑槍來源,壓黑道氣燄,有助選前治安。

台灣有些地方的槍枝特別氾濫,譬如嘉義。一位旅外經商有成的嘉義鄉親,多年前因在竹崎鄉的祖產土地遭侵占而返鄉處理,幫對方出面的地方民代,居然故意露出插在腰際的手槍,而當時在場的員警懾於對方的民代身分,竟未做出反應。土豪強梁擁槍橫行,地方人盡皆知。

回頭看弘仁會走私槍枝,型號不一,品項繁雜,顯示貨主「有賣無類」,什麼槍都收購,部分留著自用,其餘轉手賺一筆,比較屬於「經濟型」目的。

也因口徑各不相同,所以裝運貨櫃前,先將子彈裝入彈匣,以省卻交槍時還須配對子彈的麻煩。而彈匣內有子彈,當然大大增加警方攻堅的風險,但若說它是為了取槍後要馬上展開「恐怖行動」,未免危言聳聽了。

倘若志在集體行動,槍款理應一致化,方便一群使用者快速上手,以及子彈彼此通用。本案槍彈卻是五花八門,不利於集體行動。除非是刻意以此障眼,那就太高竿了。

政府掃黑,以竹聯幫為核心的統一促進黨,每掃必中,這本是印證其黑幫本質,卻有人想反扣政府「綠色恐怖」的帽子,這次弘仁會走私軍火,再次印證竹聯幫與非法活動密不可分,有心人因而無從借題發揮。

本案是海關「隨機查驗」而揪出槍械,並非「秘密證人檢舉」,所以不必頒發鉅額檢舉獎金;外界所謂「假走私,真騙獎金」的質疑,並不成立。

本案抓到領貨人和搬運人,但貨主刻意事先出境避風頭,有人質疑「有槍無主」,抓得倉促,收尾不漂亮。

事實是,檢警已精準掌握幕後主使者的身分姓名,並發動海外追緝,一抓到人就會「有槍有主」;此事,不日必有佳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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