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以贓物抵債?

行政院最近追查出國民黨取自政府的不當黨產,至少已有六百多億元,國民黨副秘書長張哲琛則反駁,當初蔣中正以國民黨總裁身分從中國帶來二百萬兩黃金、故宮文物,不都給政府了,如果要算,請行政院把黃金、文物都還給國民黨,光這些抵六百億元就足足有餘了。

國民黨利用黨庫通國庫,在台灣強取豪奪所累積的黨產,不管用了多少手段予以塗脂抹粉,依然不改其為不義之財的本質。而國民黨賴皮不還也就罷了,如今竟有高級黨工要求政府將當年蔣介石從中國「帶來」的黃金、文物還給國民黨,誠不知尚有廉恥否?

當年的二百萬兩黃金、故宮文物固然是蔣介石帶來台灣,但是蔣介石當時的身分是國民黨總裁,以一介政黨領袖竟把中央銀行的黃金、故宮文物搬走,說好聽是「帶走」,根本就是搶奪。換言之,黃金、故宮文物乃蔣介石從中國偷盜而來的贓物,要還也是還給中國,豈能還國民黨?又豈有以贓物來抵不當黨產的道理?

尤其,根據蔣之機要周宏濤的回憶錄,這批黃金為了維持六十萬軍隊支出,在一九五○年就用完了。之後,台灣為維持蔣介石的龐大軍隊,數十年來所花費的軍費,簡直是天文數字,豈止二百萬兩黃金?如今政府只是要求國民黨將手邊的不當黨產還財於民而已,真要把帳算清楚,國民黨還得起嗎?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已經加好友了,謝謝
歡迎加入【自由評論網】
按個讚 心情好
已經按讚了,謝謝。

編輯精選

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