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陳宏煇
這次清明連假,校內許多中國大陸學位生或是交換生,互相結伴一起到墾丁和日月潭,只是他們住的都是便宜的民宿或是旅館,一間房間二千元四個人住,每人分攤五百元。問他們為何不住好一點的酒店或旅店,他們說價格偏貴,他們的重點是旅遊觀光,住宿一晚就走了,何必住得這麼高級。
陸生的話點出了國內很多觀光景點的問題所在。雖然觀光景點內高級酒店、旅店林立,但一間四人房每晚要價動輒八千元以上,有些甚至高達一萬元以上,或許酒店或旅店內有很多設施和活動可以參與,但很多人到觀光景點本來就是要去旅遊和參觀,回到酒店和旅店都已經很疲累,就不會想要參與活動,當然不願意把大部分的錢都花費在住宿上。
筆者認為,國內觀光景點的酒店或旅店宜有適當區隔,也多提供便宜、乾淨的住宿客房,活動和設施不妨少些,把節省的人事開銷回饋遊客,讓遊客能夠以少少的花費獲得大大的滿足,這樣國內民眾才會願意二度、三度,甚至重複不斷地前往觀光消費。否則住宿一次就要花費萬元以上,再加上交通和三餐及其他消費,一次國內旅遊花費至少二、三萬元,這真的是筆不小的開銷啊!也難怪國人自己都不願意在國內旅遊觀光。
(作者為大學教官,新北市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