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文創產業調整 三點建議

◎ 馮國豪

位於嘉義太保的故宮南院,今年農曆年節期間不到十五萬人次造訪,在此同時又傳出兩年前與故宮南院簽訂興建文創體驗館與飯店,企圖打造文創園區的BOT案,迄今仍是一片空地。以上種種營運不佳現象,都直指政府推動文化創意產業的政策,已達必須進行檢討和調整的關鍵點。

檢視台灣推動文創產業出現的問題,筆者以為,過去幾年台灣推動文創產業的過程偏重推動「消費性」文創園區,忽略了「生產性」文創產業與園區的扎根。北部地區是觀光旅遊消費重心,而南台灣文化創意產業與園區應該偏重在生產性文創產業與園區的規劃。此外,目前南台灣各文創園區同質性太高,因此建議台灣也應考慮做不同文創產業區域規劃。準此,筆者建議對台灣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方向,應進行以下不同思考和調整:

一、規劃以生產為主的文化園區:文創產業的推動不能著重在短期消費績效,應重視長期文化扎根。以台南為例,台灣很多開基廟宇也都是在台南,同時南科、路竹等地是台灣電子產業重鎮,政府應該積極規劃整合南台灣歷史文化與產業界合作,推動文化生活創意、視覺設計與影視產業,成為文創生產基地。

二、結合在地文化,建立有特色的文創產業基地:台灣文創產業最大問題在「一窩蜂」,只要某項產業或商品成功,大家就競相模仿,造成消費疲乏問題。建議參考韓國HEYRI藝術村,集合特殊才能的創客,發展具備完整上下游生產鏈產業結構的成功例子,例如:台南市自強街舊名為打鐵街,政府可將當地空屋租用下來提供給有心經營「金工」產業的年輕人創業,連結當地歷史文化和產業基礎,有助於打造金工藝術產業生產基地。

三、善用親水環境做為街頭藝術家創作基地:在歐洲主要河川都成為街頭藝術家創作與展售的據點,台南運河與高雄愛河等南台灣城市主要河川,卻缺乏這樣的藝術創作環境,政府沒有提供良好環境也是主要原因,建議政府可加強設置燈光藝術、創作區域規劃,讓街頭藝術家進駐,創造不同藝術環境。

眾所周知文創產業除了是推動國家經濟重要產業外,也是推廣國家文化重要工具,筆者建議調整之道,可從台灣文化發源地的南台灣做起,結合在地文化與產業,推動生產性文創園區。

(作者為崑山科技大學公共關係暨廣告系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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