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清明 應與四月五日脫鉤

◎ 林金忠

監察委員黃煌雄獲任命為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主任委員一事,就在外界紛紛質疑蔡英文總統的轉型正義是在虛應故事、打假球之際,民進黨政府如果能在這個時候立刻宣布:從明年開始的清明節,回歸到農曆二十四節氣的正確日期,而不是現在國曆每年的四月五日,一定會讓國人同胞有耳目一新的感覺。

現代人再怎麼忙碌,都會在清明節當天或前後抽空前往祖先墳地掃墓祭祖,可見清明在一般人心目中的重要地位,絕不亞於春節、端午、中秋節,而這些重要節日的共通點就是都以農曆日期為準,因為它們都是農曆二十四節氣其中的一個。曾幾何時,這個慎終追遠的重要節日卻在國民黨極權時代,被改成了國曆的四月五日,如果,這不是不倫不類,什麼才是不倫不類?「人無照倫理,天無照甲子」莫此為甚啊!

在《淮南子》一書中明文記載著:「清明」是在「春分」之後,在「穀雨」之前,它是「冬至」後的第一百零六日,「春分」後的第十五日。這裡的「春分」、「穀雨」、「冬至」都是農曆二十四節氣的名稱,怎麼會突兀的在中間出現一個國曆的節氣日期呢?

民進黨政府如果能在清明節前夕宣布明年起清明節回歸到正確的農曆日期,對於蔡英文總統低迷不振的民調滿意度說不定有起死回生的機會,因為它也是「轉型正義」的一環。

(作者為大學兼任講師,雲林縣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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