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改掉國營銀行單一薪俸制吧!

◎ 李文池

日前行政院行文財政部,同意國營銀行薪資結構、加薪機制與公務人員脫鉤,以提升國營銀行攬才留才增強競爭力。(https://insight.udndata.com/ndapp/udntag/finance/Article?origid=8987088)

國營銀行人事進用及管理均比照一般公務體系,因此人事制度僵化,缺乏彈性,人力無法因應業務轉型而調整,導致缺乏競爭力;但因金融環境的競爭壓力,國營銀行不得不進行改造,此在民營化的國營銀行更是可見一斑。

薪資結構是要讓付出與所得成正比,但國營銀行因人事制度僵化,常導致付出與所得並非如此;管理學中有一「彼得理論」,該理論即指出低階人力所得低,但工作項目單純,大致足可勝任,可是當升上某些職位時,所得雖提升了,工作項目也相對複雜,但能力卻出現瓶頸,導致無法勝任,因此出現了能力與所得的落差,此在公營體系側重階級及過度保護員工的策略中更形嚴重,低階人員升上了中高階職位,即使無法勝任,也無法做適當的調整,也就是雖位居經理,能力僅及科長,或位居區域協理,能力卻僅及經理,在無法勝任的中高階管理下,已不是個人勝不勝任的問題,影響的是一個團隊,甚至是一個單位整體效能的不彰;此現象在公務體系更形嚴重,只是公務體系尚無同業競爭,改革也不是那麼迫切,此在前考試院長關中曾力推考績丙等比率藉以改革,但公務體系結構性因素,甲等比率是由上而下,因此丙等總會落在低階員工,且又因反彈者眾,故不了了之,其實低階員工薪資低,工作項目單純,無法勝任者比率怎會較高呢?此是可想而知的。

國營銀行的績效不彰雖不能全歸咎於人事制度,但改革者也不能棄之而不理,否則行之千里,虧於一簣。

國營銀行在薪資結構上係採單一薪俸制,此當初是基於保護員工,但也成了大鍋飯心態,何妨採外商或民營金融機構建立底薪、職務加級及獎金制,原則上底薪是員工的基本保障,職務加級是隨職務調整,依工作難易及所負責任,適時調整,獎金則是視績效而定。

總之,消除大鍋飯心態,升遷不是論資排輩,讓才能與職務相匹配,適才適所;考績獎金不再是由上而下分贓心態,而是橫向同職類之比較,績效獎金以客觀表現評比為據,如此改革才有希望。

(作者曾任職公營行庫人事管理員及金檢局)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已經加好友了,謝謝
歡迎加入【自由評論網】
按個讚 心情好
已經按讚了,謝謝。

編輯精選

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