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實現制憲正義

■ 陳麗菊

轉型正義是台灣走向公平正義的社會與邁向正常國家的重要課題。前者當前有二二八正義、國民黨黨產還民正義的追求,後者則有台灣正名與制憲正義刻不容緩的實踐。二二八、國民黨黨產、台灣正名,此際正如火如荼推動,催生台灣新憲法工程雖顯艱鉅但亦日趨迫切。

首先,我們來看制憲的必要性。其一,一中憲法違背台海現狀:制訂一部屬於自己國家的憲法乃天經地義。台灣已是一主權獨立國家,制憲不是破壞台海現狀而是忠實反映現狀。一個中國早已過時,台灣國內超過六成國人認同自己是台灣人,因此無論是國內反對黨或國際社會諸如美、日、中等國家,實無理由杯葛或威脅反對台灣制憲。其二,修憲難如登天:二○○五年任務型國大修憲,設計出了修憲的公民複決高門檻,修憲案須先在立法院有立委四分之三出席、四分之三同意通過後,再交付公民複決,而需所有公民數過半同意後,修憲案才能過關。此一高門檻形同自縛台灣邁向正常國家的手腳。

其次,二○○五年第七次修憲問題叢生,不僅任務型國大因投票率低而缺乏修憲的正當性與代表性,修憲過程與內容缺乏社會共識、僅由國民兩大黨尋求相互妥協後草率拍板定案,更凸顯出台灣難以透過修憲來達成追求正常國家的正義使命。其一,立委席次減半恐淪為另類萬年國會:席次減半,等於無形中擴大立委權限,加上現任立委有雄霸的優勢,新人勢必難以挑戰,國會難保不會長期由同一批人把持。其二,單一選區兩票制相關規範導致票票不等值:例如每一縣市至少一名立委,導致人口較少的金、馬等縣市出現選票價值高於其他縣市的票票不等值問題而違反民主政治精義。其三,單一選區恐助長M型雙峰民意:候選人為在單一選區肉搏戰中脫穎而出,最後勢必操弄與訴諸藍綠意識形態激情,有激化台灣社會政治雙峰化走向的疑慮。

一九九○年代李登輝主政帶領台灣走向民主化,此際,我們期待台灣的民主繼續向前行,透過制憲進一步發揮凝聚社會共識與國家認同的效果,透過制憲落實民主正義與確定台灣國家定位雙重重大功能。(作者為智庫專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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