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真要打?評國一女生全面施打子宮頸癌疫苗

◎ 王麗惠

報載國一女生將全面施打子宮頸癌疫苗,並說(費用)每人省六千。

去年日本女學生施打,出現全身疼痛、發麻等副作用,後決定提起訴訟,希望藉此讓日本政府與藥廠負起責任,防止類似問題再度發生。不只日本,印度、美國、英國都有通報投訴案件,美國已有救濟案件成立。

個人認為,打不打子宮頸癌疫苗,應該留給家長與小孩自行選擇與決定。因為它不是傳染病,不會對人群造成困擾,政府不能打著為國民健康著想為理由,而硬性施打。就算不是硬性,家長同意書如果說NO,除了要簽切結書,可能還會引起人際間不必要的隔閡與不解。這樣算不算妨害國民身體自主權?

另外,疫苗有一定的效期,過了,就沒有保護作用,又要再打?有個疫苗悖論說,反覆施打的人,反而比未施打的人,更容易暴露在該疫苗意欲保護的疾病的危險裡。

再者,如果施打了子宮頸癌疫苗,又施打了其他的疫苗,比方流感,疫苗跟疫苗之間,對不同病毒的保護力是否會彼此消長,也是個考慮點。

這次新聞未言明疫苗是四合一,還是九合一;疫苗升級到九合一(九價),主要在去除病毒的外鞘合成,疫苗的濃度升高到二七○微克,比之前高出許多。用途在激發人體免疫反應,與自體免疫細胞競爭,濃度愈高、激發的免疫反應愈大。所以,之前的臨床實驗是如何?它的全成分是什麼?我們對化妝品尚且要求有全成分,更何況疫苗是藥品級的東西。身為國民有知的權利,消基會曾要求衛福部成立疫苗監控追蹤系統,至今似乎仍付之闕如,疫苗的情報仍不是公開透明。

這是個家長要關注的議題,國一的女生還是孩子,絕大多數還沒有性經驗(據調查有性經驗者三%)。如果最後仍決定要施打,請帶著清醒的頭腦,經過權衡考慮,覺得利多於弊才決定施打,而且應該取得小孩的認同。而不是規定說要施打就施打。

最後,如果打的是四合一(四價),代表疫苗的採購金額是十億;如果是九合一,則是十六億。計算基礎:四合一三劑一萬○五○○元,或九合一三劑一萬六二○○元。人數以這一梯國一女生粗估十萬人,還不包括稍長的女孩,或已成年的女性。代表相關疫苗的市場相當大?

(作者為自營商,成大企管系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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