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張延廷
「台灣旅行法」已排入美國國會的院會議程,可望在這個會期順利通過,並進一步整合參議院、眾議院協商出共同的版本,經過總統簽署後便成為美國法律。
此法案雖然不太用強制性的用語要求行政部門執行,但立法宗旨已象徵鼓勵美、台各階層的互訪交流。此舉之政治意義是提高我國與美國官方互動的層次,增加直接對話機會,確保雙方關係穩定發展,也是繼「台灣關係法」之後最具政治意義的一項法案。
當然,台灣與美國高層互訪活動的開放,對中共、美國、台灣三邊關係勢將產生連動,雖然具有些政治敏感性,但對台灣而言是實質關係的提升及國際舞台活動的提升,也相對增加自信與中共進行對等的互動。
面對海峽兩岸對美國實質關係消長的複雜情勢觀之,中共當局可能會將「台灣旅行法」的具體化,視為試探「一中原則」底線的風向球,等同支持兩岸平等互動與對話。質言之,就是要中共務實看待台灣與美國的實質互動,及美國可以同時與兩岸同步發展互惠的關係。
長年以往,由於美國對台灣高層訪美的設限,使美國的將官和助理部長以上層級官員無法造訪台灣,台灣與美國始終缺乏順暢的溝通管道及戰略對話的機制,相對的也阻礙台、美關係長久的互動與發展。
目前美國是台灣在國際上最重要的盟友,既然「台灣旅行法」是鼓勵台、美所有層級官員的互訪與交流,且是具有行政約束力的法案,自然會活絡美國與台灣間所有級別的官員互訪,大幅增加官方互動與交流的機會。
台灣是美國長期的夥伴,雙方具有許多共同的利益,活絡官方的互動領域,也會對雙邊實質互動產生加乘的效果。同時也有利台灣在美國設置相關的聯絡機構,及在美國從事各種政經活動,並間接使美、台在民主與人權的共同普世價值進一步連結,強化台灣的國際活動舞台,相對的也具有穩定台海機制的功能。
(作者為大學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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