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警界談檢舉魔人

◎ 洪裕仁

報載為遏止檢舉達人(或稱正義魔人)瘋狂檢舉歪風,主管當局正研擬修正相關措施,犖犖大者如檢舉者須具名、只能舉發近七日內之違規案件等,筆者至表贊同。

警察工作內容甚為繁瑣,從交通維護戶口查察至護老護童排解糾紛無所不包,應付各類檢舉案件便屬箇中大宗,佔用警察時間很大比例。而舉發案類中泰半又是違規停車等情事,趕(拖吊)走一輛常有下一輛接續違規,既徒增民怨且浪費警力,實已屬停車規劃問題;另一方面,亦有正義魔人挾怨報復,肆無忌憚胡亂告發,因其毋庸負擔任何成本與責任。

以筆者服務於警察機關之親身見聞,同仁莫不殫精竭慮於根治此長久以來之老問題,例如有員警拜訪經常檢舉之民眾,表示可設連絡對口,一旦發現涉及違規可疑案件,能連繫對口迅速派員處理,免去繁文縟節之檢舉流程,卻遭悍拒!不禁令人懷疑類此檢舉達人是否具偏執症候群。

論者或主張若改為實名制且必要時應到案說明恐將影響檢舉意願,惟筆者倒認為此作法恰責以檢舉者須謹慎思考,不可再恣意妄斷地檢舉,並無不妥之處。

匿名制已在網路世界形成諸多問題,因此非極權之民主國家迭有施行實名制之呼籲。欲改善檢舉亂象而援引比照,以減輕員警負荷,並無不可。

古諺有云:「微罪不舉」,是否要讓員警受制於檢舉達人而疲於奔命,殊值深思。

(作者任職警察機關,高雄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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