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瓦斯氣爆不能變成家常便飯

◎ 楊永年

高雄市某營業一年的便當店發生瓦斯氣爆(但店面已盤過多手),造成十六人輕重傷(其中三人重傷)。而且,從去年到現在,全台已發生多起瓦斯氣爆案例;甚至去年逢甲商圈瓦斯爆炸導致三死慘劇。何以類似的「瓦斯」氣爆重複發生?筆者認為宜從以下三點著手:

第一,應有完整的調查報告:地方政府(消防局)應針對這起案例,做完整的調查,唯有釐清爆炸問題,才能對症下藥。因此,調查報告內容應包括爆炸點與爆炸原因,是否和瓦斯管線、瓦斯放置(地點)、瓦斯筒儲放設計有關?是否和人為(維護、使用)因素有關?是否安檢不夠確實?是否(管制或安檢)法令、程序、執行出現問題?換言之,一份完整的調查(鑑定)報告,不只包括技術層面,還應體制面的分析,才是完整的報告。而且,重點在釐清原因或問題,不在「追究」責任。

第二,調查報告應予公開:公開調查報告的目的,除了展現政府負責任的態度、回應民眾的(安全)需求,同時在形成公共監督。然而,根據作者觀察,包括中央與地方政府,在發生重大災害(災難)案例,很少會有完整的調查報告。或即便有調查報告,通常不會公開。或者,即便有公開的調查報告,通常若非資訊不夠完整,就是資訊不友善;也就是過多專業術語,讓人「有看沒有懂」(也就是不夠親民),或者,調查報告會「藏」在不容易讓「鄉民」找到的網址。

第三,形成積極的政策作為:不論是撰寫或公開調查報告,主要目的都在避免類似爆炸事件重複發生。而為避免類似問題重複發生,政府(特別是地方政府)就應該針對這次的問題或疏失,形成重要的政策作為並執行之。而這些政策作為最重要的依據,是完整詳實的調查報告;有些會是業者該遵守與執行的安全項目,有些則是政府(消防管制與監督單位)應負責的項目。當然,地方政府是否積極作為,也和議會、媒體的監督或敦促有關。

綜言之,公共安全維護是政府重要的責任,固然消防安全的人事與預算完全地方化,地方政府(消防局)必須擔負更大的責任。但中央政府也不能免除監督與管制之責,重點在於,中央與地方如何協力,共同做好公共(消防)安全,才是民眾之福。

(作者為成大政治系暨政治經濟研究所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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