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曾淑惠
遵行民主精神及原則,是所有從事政治事務者的基本認知及職責。一九九二年美國總統初選進行中,民主黨候選人哈特(Hart,時為聯邦參議員)只因被揭發有婚外情,就立刻退出初選,並且於當屆議員任期屆滿後完全退出政壇。副總統安格紐(Angnew),則因涉及小額收賄貪污案而辭去副總統職位。這些都是基本的民主素養。馬英九的特別費貪污案,是他自己承認為公款但被發現已據為己有,犯罪事證確切。即使只具有一點點民主素養的人,此時應該感到羞愧而立刻放棄從政念頭及退出政壇才對,馬英九卻一反民主精神,反而心中充滿怨恨,居然宣佈要爭取國家大位!如果台灣這一天真有民主寒夜,那是馬英九宣佈參選二○○八年總統的反民主行為這件事,絕不是特別費起訴案。
馬英九是哈佛法學博士,對於特別費用途的解釋,前後修正五次,而且認知上是離奇的錯;他從政數十年,人格有嚴重瑕疵後應知所進退,如今證明,他對於民主精神為何物,是如此的缺乏常識。幸好,特別費案是發生在選前,國人可於事前看清馬英九的為人而知所選擇。(作者為家庭主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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