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司法VS. 多數決

■ 陳勝業

國民黨馬前主席因案被起訴隨即宣布參選二○○八年總統大選,不少藍營選民為之振奮。馬先生欲用選票證明自己一生堅持的清白,其實台灣政壇不乏類似以選舉與司法對抗的例子,但實則二者毫無關係,只是由深具法學素養的馬先生口中說格外顯得突兀。

美國前總統柯林頓發生白宮醜聞案後,美國選民選擇柯林頓腰部以上的腦袋來治國,將腰部以下的醜聞交由司法來解決。司法制度的設計由憲法保障的法官依據法律獨立審判,司法雖具被動性,但一旦啟動就具抗民粹多數決的特性,因為檢察官的偵查起訴與法官的審判不是靠民眾投票表決而來,係有嚴謹的法律程序需予恪遵,若馬先生所言出於內心真意,則無異給台灣司法沈重的一擊!因為司法案件將可用投票表決是否偵查、起訴與審判,前些日子老師以投票表決認為誰是小偷的事件將重演,以馬先生的法學背景能承受「政治起訴」對司法無情的戕害嗎?以馬先生的形象所發表之言,台灣近年來的司法改革將付諸流水。

日本司法制度檢察官的起訴率與法官的定罪率所差無幾,台灣起訴率卻不等同於定罪率,這正是未來司法改革成長的空間;但檢察官以公益代言人的角色扼守案件進入審判門檻的把關者,對被告利與不利事項均須予注意,馬先生曾任法務部長,對昔日公務事務以昨是今非的態度預告台灣司法寒冬的來臨,令人不勝欷歔!台灣司法真正的寒冬實來自政治人物以民粹對抗司法,讓司法抗多數決的特性成為選戰的犧牲品,希望法治國家的公民摒除泛政治化並給認真的司法人員加油打氣!

(作者為國立海洋大學海洋法律研究所碩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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