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新北市種樹百萬株?

◎ 潘翰疆

新北市府宣稱在永和已種樹百萬株?從一○三年到一○五年,市府宣稱已在中和、永和栽種一四六萬多株,光今年就種了廿五萬餘株灌木,不僅永和選區的許昭興議員說市民感受不到,也難以通過科學與實務驗證。以林口電廠為例,二○○八年所通過環評決議「一千公頃種一百萬棵樹抵碳」,因在新北只找得到地種樹八六三棵,在二○一五年以環差變更,改設八萬盞LED路燈草草收場。而景觀處辯稱種樹百萬株有通過審計單位,則所種樹木可能需每隔一年半載要輪番死亡數遍才可能種出如此數量,若只種樹卻不養不護、不求樹木存活,其種樹數據意義反較接近公帑浪費金額,連管考公務預算績效的審計單位也嚴重失職。

目前新北市人均綠地在六都裡吊車尾、只贏桃園市,新北市人均綠地僅約三.一八平方公尺,遠低於世界衛生組織(WHO)人均綠地標準八平方公尺,也低於巴黎(十二)、北京(十五)等國際城市。新北市二○一五年的人均綠地三.一八,落後北市廿四年(北市民國八十年即達三.四四),新北市主城區僅一.四則落後北市卅四年(北市於民國七十年即有一.八四)。人均綠地較低的永和區,雖曾以花園城市規劃,但因長期刪減公園綠地、又湧入數倍人口,人均綠地僅○.四二平方公尺、「不到一張報紙大」,比北市民國五十七年○.七二,落後近五十年。而二○一五年的新北市政策環評書目標數字,竟遲至「二○二六年把主城區人均綠地從一.四平方公尺提升到二平方公尺,加計河濱公園每人可分到五.四平方公尺」。

奉勸新北市長朱立倫,對護樹種樹與綠地的關鍵績效指標KPI「觀念」,重新檢討與管考。景觀處的種樹數量應以喬木一般公認種樹定義,且應以喬木養護存活樹木來統計管考,受保護樹木之認列,應減少受標準斤斤計較,所轄各行政區勿落後民團提報數。就都市計畫管考數字,與其著重宣傳,如都市重劃後的新增可供水泥建築的樓地板面積、標售金額屢創新高等,對建商財團傾斜的施政指標,更應在都市計畫規劃時留設公園綠地往都市計畫法十%的達成率,以提升整體人均綠地往世界衛生組織的健康城市目標邁進,方為節能減碳宜居城市與市民之福。

(作者為台灣樹人會秘書長、雙和護樹聯盟總幹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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