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澄社評論> 學術倫理

■ 楊信男

科學發展的輝煌成果,徹底改變了人類的文明面貌,在許多方面還取代了宗教的角色,成為一般人的行為準則。科學的成功,使得其領域、社群與經費迅速成長,研究活動急劇增加,激烈競爭隨之而來。所以規範科學家的研究行為成了迫切而必要的事。

美國物理學會 (APS)指出:「科學的成功與信譽繫於科學家願意公開他們的想法與結果,接受別人獨立的檢驗與複製,這需要公開交換數據、過程與資料。」 APS強調誠實是科學研究倫理的支柱,任何在提出、執行或審核研究計畫以及在發表研究成果時的捏造、竄改或剽竊行為都嚴重違反學術倫理。

台灣大學也曾頒佈一份「教師倫理守則」,在第三章「學術倫理」中要求大家「不得捏造,竄改研究資料」、「應妥善記錄並保存相關資料,並適時提供相關人士檢驗或查考」、「不得抄襲、剽竊」以及「必需適當回應對所發表成果的正式查詢」等。所秉持的信念與原則和APS的看法完全相同,所以是普世標準。

台灣最近爆發了三個有關學術倫理的案件。中興大學的「電腦修圖」事件,涉及竄改研究資料,當事人已經認錯,學校也做了初步處分。台大醫院論文抄襲事件,雖然只牽涉到引言與方法部分章節,台大醫學院也很快做了處置,尚存的爭議只在於處分的對象。台大校長李嗣涔「鎖撓場研究論文十年」,之後又「大幅更改再抽換論文」的事件,由於當事人堅稱一切合乎規定,所以值得進一步探討。

李嗣涔去年八月於吳健雄科學營公開宣稱他的實驗室發現了撓場,卻在有人提出質疑後,連夜以保障智慧財產權為由去「鎖論文」,完全悖離了上述的學術倫理。哈佛、康乃爾等世界一流大學的學位論文都對外公開,沒有例外,只有作者欲提出專利申請時,才可要求半年內暫緩公開。

我國國家圖書館收藏的全國碩博生論文超過三十三萬冊,要求不公開的不到千分之一。其中除一本要出書永不公開外,要求封鎖時間最長的為十年,只有四本,約為十萬分之一。雖然比率極低,但為了防止違反科學研究的基本精神,全國各大學實在應該重新檢討學位論文可以不公開的規定。

而「大幅更改再抽換論文」的作法更是可議,因為它涉及原始資料的保存。如果原來的論文有抄襲或捏造、竄改研究資料的嫌疑,抽換論文等於是湮滅證據。在台大,老師更改學生分數都得檢附試卷經系務會議通過,再由教務長核定,抽換論文形同抽換試卷,豈可不慎? 各大學應該只能允許作者補附勘誤表,不准抽換已繳交的論文。

李嗣涔違反學術倫理其實相當明確,如何處理就看教育部、台大師生以及台灣學術界的智慧了。(作者為台灣大學物理學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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