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國防法制工作仍然不足

◎ 姚中原

「國防自主」不能只是置重點在「國艦國造、國機國造」等硬體建設上,國防法制的重新檢討及必要研修,亦是國防部必須同時推動的重要工作。

過去馬政府執政八年時期,國防弊端叢生與國防改革太慢,有違社會各界與全民期待。尤其國防法制化的工作,未積極推動下,導致發生如「陸軍下士洪仲丘被虐死案」、「憲兵押人並無故搜索民宅案」,以及「軍眷用電半價無法源依據」、「公款補助退休將領旅遊」等事件,皆使得國軍及國防部遭受到各界的嚴重批判與質疑。

然而,民進黨執政一年半了,在法制的檢修工作上,仍見不到我國防部有記取教訓而大力改革的地方。例如,受國家栽培並曾赴美國受阿帕契換裝訓練的陸軍航特指揮部六○一旅前副隊長、中校勞乃成,因為率「阿帕契貴婦團」賞機的案件,二○一五年被司法院公懲會處「休職」二年處分,今(二○一七)年十月九日屆滿,但勞乃成已無心軍旅工作、即有意早日退伍,然我國防部至今仍無任何法源可對他進行索賠。

再如,近日引起國人高度矚目的慶富造船財務弊案,根據媒體報導指出,有一位台船公司的主管表示,當初二○一四年獵雷艦在決標時,他們就曾高度質疑慶富公司的投標資格有問題、投標書規格也不合規範,甚至後來出現台船與慶富評分同分時,是用抽籤來決定得標者的結局;換言之,總價高達新台幣三百五十多億元的獵雷艦,或類似的一些國防重大預算投資案,難道不該檢討或重新修法,並建立更嚴謹的國防採購與審查程序?

總之,我國國防及軍事的一個長期問題,就在於「法制工作嚴重不足」,許多早該配合時空環境改變,而應重新修法或建立新法、建立新規範的工作都沒做,也難怪三不五時,軍中就會發生一些重大違法或嚴重犯紀事項;甚至連文職的國防部長是否能於下午四時的上班時間,率領國防部的軍職聯參首長一起去登山的運動問題,都會受到外界與朝野立委的嚴重質疑。

(作者為前國防部戰略規劃司簡任副處長、大學兼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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