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家庭式高關懷兒童庇護所

◎ 胥弘道

苗栗縣最近有一名遭父親家暴的國小六年級男童,涉嫌妨害性自主及家暴案件,被裁定保護管束,卻無安置機構願意收容,回到原生家庭和學校,又毆打母親和老師,引發師生和家長恐慌。

男童沒有合適的地點安置,適合他的安置中心因為相關法律規範被撤銷,縣府幫他找二個安置機構,但男童與輔導人員不和,都只有短暫收留一個星期。

男童身材高大如國中生,曾因偷竊案與傷害案進入少年觀護所,有自閉、過動等多重精神障礙,今年四月因妨害性自主、家暴和竊盜等罪嫌,被安置到社福機構,五月回到原生家庭和校園,不料,又爆發毆打母親和老師事件。

男童被通報法院保護官、校園諮商師和縣府社工,然而男童最重要的不是言語上的被教導,男童最需要的是有合適的寄養家庭,因為我們家也有一個小六生是寄養的孩子,有過動症與家暴被安置,不過他沒有暴力與偷盜前科,是輕微的情緒障礙。

很明顯的是男童無法待在寄養家庭,然而因為是小學生又需要被關心,需要有一個介於家庭與機構中間的家庭安置中心,所以我對縣市政府的兒少安置有以下建議:

一、政府尋找合適的社團法人協會,尋求協會的支持,並且給予房租費及人事費。二、一個縣市有一個協會建立的庇護中心,收容國小有精神與智能障礙、家庭功能不健全需要被寄養的孩子,安置六至八人。三、有四至六位工作人員協助,如果加上房租費,可以有效解決各縣市兒童暴力與建立校園安全。四、以協會及願意協助的社會人士在政府的支持下設立高關懷兒童庇護所

當兒童在進入國中前被有效率的關懷,將有效解決兒童暴力,輔導兒童有良好的生長環境及品格教育,避免在他們進入青少年及成人後衍生社會問題,浪費更多社會成本。花在兒童安置的錢,會使未來政府少花更多的錢在這些孩子身上,所以成立家庭式的高關懷兒童庇護所刻不容緩。

(作者為星光品格發展協會發起人 )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已經加好友了,謝謝
歡迎加入【自由評論網】
按個讚 心情好
已經按讚了,謝謝。

編輯精選

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