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別再看這種醫師

■ 黃達夫

讀完「我生病,我不想讓人觀光」一文後,感慨萬千!這標題讓我聯想到這兩年來,每當政府官員、醫界領袖標榜台灣醫療具國際水準,還擲錢推動「觀光」醫療時,心想國內不少醫學中心看診時往往忽視病人隱私,而且一診看百人、不問清楚病史、不做身體檢查、不做解釋,草草打發病人,這樣的醫療好「外銷」嗎?不免質疑為什麼不把錢用在亟待改善的醫學教育上。

我必須說「主治醫師未取得病人同意,就讓實習生參與診斷,更甚著,只見主治醫師不斷向實習生講解檢查程序及病因診斷,卻未仔細地向病患(人)說明病情」是很荒謬的情景,也是嚴重違反醫學倫理的行為。

作者陳維伶女士說「台灣女人連線自一九九八年以來,就不斷地向衛生署提出要求,希望針對實習醫學生擬定實習規範,讓病患(人)就診時,其隱私權和安全能受到尊重和保障。但是,衛生署回應其為教育部的業務範圍,而教育部則以『大學自治』為由表示對此也無能為力。」我完全同意尊重病人隱私及保護病人安全是醫療機構的首要任務,也是醫學生必修的第一堂課。但是,我反對由衛生署、教育部來制定規範。

本人認為,如果堂堂醫學院、教學醫院的領導者,連這麼基本的醫療觀念都無法在其所領導的機構內落實,做正確的示範並確實執行的話,這些機構根本就沒有資格從事醫學教育工作。如果醫學院、教學醫院沒有能力根據正確的醫療觀念設計優秀的學程,營造優良的執業及學習環境,還需要上級單位來為它們制定實習準則,豈不怠慢了他們的職責?試問,這種只有規定才有行動的教育機構,有可能教育出自動自發、有思辯能力、能解決問題,為自己的行為負責的下一代嗎?你怎麼去相信這種機構的醫師為病人做生死的決定呢?

今天台灣的醫療,經數十年的積非成是,已經達到是非顛倒的地步了!要改變這個現象當然不是件簡單的事。本人認為最有效的方法是「拒絕它!」如果多數病人都拒絕看不尊重病人的醫師,拒絕去不尊重病人權益及安全的醫院,醫院必定即刻有所行動。

很不幸的,台灣女人連線的要求,只是一絲極微弱的聲音。台灣多數病人因長期被誤導,根本不了解醫療品質是什麼,對於許多錯誤的現象早已習而不察,更見怪不怪,還以為這就是正常的醫療形態。完全不知道他們沒有被尊重,沒有得到正確旳醫療。所以,與其由上而下,本人認為台灣女人連線應集結民間團體,大力宣揚正確的醫療觀念,藉著人民的自覺及人民的力量來推動台灣醫療的改革。

(作者現任和信治癌中心醫院院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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