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原住民文字

◎ 劉天賦

語言是指人類以嘴巴說話或手勢溝通所使用的「自然語言」,語言的目的是交流觀念、意見、思想等。「文字」是書寫語言的符號。

台灣人很喜歡用的「英文字」這個名詞,真正名稱是「拉丁字母」或「羅馬字母」,是目前世界上最多國家使用,也是最成熟的拼音文字系統。這套拼音文字源於古羅馬時期拉丁區,隨著羅馬帝國發展被西歐地區借來拼寫自己的語言,大航海時代則隨著歐洲帝國殖民擴張,被還未有文字的地區借來拼音,台灣最早文字「新港文書」就出現於當時,由荷蘭傳教士借用羅馬字拼寫台南新港平埔族語言。

台灣原住民的書寫系統走了很多冤枉路,日本時代用日文寫,國民黨統治初期,外國傳教士以羅馬字拼寫台灣各族原住民語言,翻譯聖經傳教。但到了一九七○年代,國民黨禁止原住民教會使用母語聖經,被迫使用注音符號拼寫,但極少人看得懂。

解嚴後經過民主討論,原住民決定使用羅馬字書寫語文,二○○五年,教育部與原民會共同頒布「原住民族語言書寫系統」,自此,台灣原住民族就像英國人一樣,借用「羅馬字」拼寫「原住民語言」,羅馬字就是「台灣原住民的文字」,也是台灣的文字。

由於長期以來國民黨灌輸的大漢沙文主義影響,台灣很多人以為「只有漢字才是文字」是錯誤的,原住民使用的羅馬字就是「原住民文字」。這種歧視性的意識形態,連高金素梅都以為自己的族群「沒有文字」,這真的是台灣人的悲哀!

(作者為長榮大學台灣研究所碩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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