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廉政署長三大挑戰

◎ 葛傳宇

廉政署從民國一○○年七月創設至今六年已經換了第四任署長,署長就像走馬燈,每一任署長都是資深檢察官,署長一職儼然是地檢署檢察長晉升的過渡職。從行政控制的角度,這符合法務部長的用人政策,便於貫徹部長意志,但也侷限了廉政署的表現。廉政署的法定任務有三,肅貪只是其一,另外還有兩大任務是防貪(預防公務員貪腐)以及反貪(教育與社區關係)。基於筆者長年研究,新任署長未來將面臨三大內外挑戰,內部士氣、對外與調查局的真誠合作以及落實國際合作與研究能量。

廉政署的最大優勢是人才濟濟,問題也在此,內部士氣始終無法有效解決。一方面是同樣優秀的人才卻待遇不公,只有駐署檢察官和肅貪組廉政官才能領司法專業加給,其他組都沒有。還有當政風人員被借調到署內幫忙查案時,同在肅貪組卻出現同工不同酬的差別待遇,卻有可能面臨辦案的生命威脅。另一方面是升遷差別,全國三千位政風人員,在廉政署內的一六○個職缺中,僅有一位副署長是政風人員,署內其他高階職缺幾乎都是檢察官借調,形同檢察官甚至是檢察事務官領導政風的現象,影響政風人員士氣。長久以來政風人員自嘲是三等甚至四等公民。

其次,廉政署與調查局的合作一直有待加強。調查局具有豐沛的辦案人力(全國三千人)與經驗技巧,但是苦無行政機關內的情資來源。廉政署轄下全國一千六百機關的三千名政風人員正好可提供機關內貪腐情資,但是這些情資由廉政署獨享,就算已經建立廉調之間的連繫平台與定期會議,但情資分享與聯合辦案也止於選擇性。廉政署掌握政風人員提供的龐大情資,但是受限於人力與預算嚴重不足,以肅貪組的人力約一百人很難有效消化歷年來將近一萬筆情資。尤其廉政署動輒把各機關報上來的情資發回給原單位政風人員,要求繼續調查,偏偏政風人員身處行政機關內,預算受制於機關首長又沒有司法調查權,以至於政風人員對廉政署的交查迭有煩言。於是目前台灣的肅貪機制形成奇怪的倒三角關係,廉政署有情資但缺辦案資源、調查局有能力但是缺情資、廉政署轄下的龐大政風人員有情資卻與署內缺乏有效連結。簡言之就是廉調政三方欠缺真誠而有效的合作。

其三,國際合作勢在必行但是欠缺人才與培育機制。台灣的廉政建設屬於中上程度,多項國際評比,例如CPI與GDAI,台灣都是前段班,當屬可以展現台灣軟實力的好機會。可惜廉政署設立六年來,綜規組一直未能建立國內外貪腐研究資料庫,也欠缺培養國際合作人才的機制,白白浪費了新進廉政職系優秀人才的進修機會。每年廉政署派出不同面孔的人出國開會,這是有問題的作法,因為難以累積國際人脈。在署內建立升遷管道,鼓勵一批廉政人員長期持續的投入研究以及國際合作,有助於跨國辦大案以及同儕學習創新的反貪防貪作為。

檢察官主導廉政署的現象將是一個既定的行政趨勢,新署長若要創新局,有必要先了解署裡的問題,您是廉政署長,而不只是肅貪署長。賴神主政的內閣,就如同他在台南主政一樣是清廉掛帥。廉政署有機會展現符合全民期待的辦案績效以及可持續發展的防貪機制與反貪績效。

(作者為台灣透明組織副執行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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